不可殺人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太五21)
登山寶訓中,主警誡門徒不可殺人。也許你會認為,我們是良民,是好人,更是神的兒女,殺人的事絕對不會與我們扯上關係;然而,我們每個人身上其實都有殺人的種子。這惡念源於魔鬼,若不加以提防,說不準就會出現在你我的人生中。就如我們在別人嚴重傷害我們的時候不願意原諒人;在苦難和冤屈面前,甚至厭世想到自殺;又或在腹中胎兒被查出有缺陷時就決定墮胎。
而門徒中約翰就曾請求主允許他吩咐降下火來,把那些不接待主的人燒死;猶大更是將主出賣,這些都是信主的人也會受迷惑而有此惡念的例子。如今魔鬼也從不放過我們,我們一遠離神,牠便得逞。
還有就是當我們看見別人遇到危難而見死不救;看見鄰里朋友中有那麼多沒有得救的靈魂而從不傳福音給他們,豈不也是間接地殺人?他們將來滅亡,我們都責無旁貸!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150604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5年5-6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