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為本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申十七15至16)
2014年世界多處發生群眾運動,口號都是希望為自己的國家和地區爭取更理想的管治方式。舊約聖經中提到,合神心意的管治者應該是從「弟兄」中產生的。他不是高高在上的「特權階級」,相反,是民眾的僕人,名符其實的公僕。此外,他不可窮兵黷武,不可征戰連年,不可炫耀軍事力量。很重要的一點,他治國方式不是轄管,而是「牧養」。
不過,人民也須記得,人性是有侷限的,不論古今中外都沒有一種絕對理想的制度,也沒有絕對理想公平的社會。每一個國家和城市,都需要有更多謹慎自守,真心遵行神誡命的人,社會才會趨於和諧。
~徐道勵(作者為本刊編輯、教會傳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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