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義受逼迫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10)
人為甚麼會「為義受逼迫」呢?是因為對公義有堅決的執著與高舉;而神自己,就是公義的那一位。
因信仰而被德國納粹黨殺害的潘霍華曾說:「登山寶訓中八福的每個教訓,都擴大了門徒與世人的鴻溝。」的確,基督徒一些本於真理的行為,有時就是對世界無聲的控訴或抗議。因為有著全然不同的價值系統,根本就是光明與黑暗的對抗。而世界只愛屬它的人,門徒在世遭逼迫也就是預料中的事。
在一些反基督教的地域,歸信基督便會立刻面對生死的考驗。今日西方社會的法律和社會狀況也越來越令我們的信心受到考驗。就如2003年美國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司法主管摩爾(Roy Moore)因拒絕聯邦法院的命令,把十誡的石雕搬出法院大廳而被撤職。
誰喜歡受苦?除非看到受苦的意義與結果。馬太福音五章10節不單指出信仰的核心:為義─是有要求的;也指出它的代價─會受逼迫;更顯示了天國的本質─是屬於「信靠神又遵照祂的話而行的人」。
~張吉莉(作者是美國一位女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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