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精義
……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林後三6)
約翰記載耶穌在安息日醫好病了38年的癱子,因而遭受到猶太人的非議。當時,祂語重心長地向一群猶太人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耶穌的意思是,人查考聖經是為了按聖經的指示認識祂,這樣才能掌握神的心意。所以讀經不應停留在字面的解釋,而要通過明白其精義來尋求認識神。
有聖經的知識甚至會教導聖經,並不表示已掌握了神的心意;正如一向堅守猶太律法的法利賽人和文士,他們謹守律法字句的條文規定,卻無法領悟「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才叫人活」的道理,一直執迷不悟。
讀經要從字面的真理進入神啟示的信息,因為屬靈的事必須以屬靈的方法來經歷。聖經出自神默示的靈,我們讀經就不能缺了聖靈的感動。字句導人墨守成規,至終叫人因枯躁、停滯而死亡;但聖靈能賜下比表面文字更深邃、更有力的啟發,幫助我們有活潑的靈性,活出真理。
~張吉莉(作者是美國一位女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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