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效惡僕
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太十八32至33)
我們都蒙神的厚恩─本是地獄之子,該受永刑;但神愛我們、饒恕我們,竟容讓祂的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們流出寶血,傾倒生命,使我們得著救恩。神在我們身上的恩典多麼浩大!
試想想,在教會或在工作中,有沒有人曾踐踏、得罪過你?若然,你到今日仍不能饒恕原諒他,主耶穌說,神也不會饒恕你。
由心而發的寬恕必須建基於生命的本質;除非有了主耶穌自己的性情、有祂所賜的生命,否則很難擺脫斤斤計較的心態。
耶穌給彼得的回答:要饒恕七十個七次!七十個七次有兩個意思,第一是簡單地指七十次,第二是指七十乘七次,即490次。
不過,主耶穌的重點並非如何數算饒恕人的次數,意思是無論人得罪我們多少次,我們也不去計較;無論我們受到多少傷害,也願意饒恕,這才是主耶穌生命本質的流露。耶穌的教導是要我們完全地、徹底地饒恕人。
~張慕皚(摘錄自作者所著《從耶穌基督的比喻看豐盛生命之旅》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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