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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0日
撇下一切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33)

真正跟隨基督意味著,我們對世界上的事物必須肯撇下。撇下甚麼呢?耶穌說是「所有」;就是你手上所擁有、掌握的一切財物,並包括名譽、地位、恩賜、才幹和時間,甚至我們整個生命也都要撇下。

你曾否考慮,信主以後要為耶穌基督撇下所擁有的?你的生意不再是你的,是主的;你的事業是主的,你的學業是主的,你的一切都是主的。你肯不肯這樣撇下一切呢?

另一方面,如何撇下也是關鍵。耶穌在這裡教導我們,首先,「撇下」的意思就是主權的移交。撇下原意是道別,一般道別是後會有期,這裡的意思卻是「後會無期的道別」。

「撇下」不是將所有(如金錢)棄置垃圾堆,而是把本來屬於我所擁有的一切,全交給主耶穌基督。聖經告訴我們:這樣做是應該的,也是合情合理的,對我們有極大的好處。

~張慕皚(作者曾任香港建道神學院院長。本文摘自他的《從耶穌基督的比喻看豐盛生命之旅》第二冊,蒙明道社允許使用,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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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3年11-12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