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裡痲瘋
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大痲瘋的災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為不潔淨。(利十三3)
在台灣傳道40年的一位美國牧師,曾到那裡的一個痲瘋村講道,看到那些少鼻子、缺下巴或缺其他部位的病人時,心都碎了。前不久,他在華人教會講道中說,我們雖然身體上比那些大痲瘋病人都健康;但是要問問自己,靈裡是不是有病?甚至有像大痲瘋一樣嚴重的病?
是啊,我們關心身體遠超過關心靈魂。我們身上有點頭疼腦熱的就擔心害怕。靈裡雖有各種疾病如撒謊、欺騙、貪婪、驕傲等,卻很少在意,也不在乎。靈裡的痲瘋是甚麼?就是:「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羅一21)所以,得救前需要到主耶穌這個大祭司面前來讓祂察看(懺悔),求祂醫治(赦免),以免罪的酵蔓延而失去永生。
信主以後,也應該時常到主面前作常規的體檢,看看有沒有感染靈裡的疾病?有一些原本很好的主內肢體,因為信仰根基不紮實,不常到主面前求主鑒察,最後跌入邪教異端的泥坑,就是一個很嚴肅的教訓。
~錢志群(作者是本刊編輯,著有《省府大院走出個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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