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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5日
身心靈結合的婚約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4至6)

法利賽人為了抓耶穌的把柄,特別以一些當時也不討好的倫理問題來質問祂。他們問,何以摩西曾吩咐以色列人,若要跟妻子離婚,給她一紙休書便可以呢?耶穌便向他們解釋,摩西容許當日的猶太人離婚,再娶或改嫁,不過是為了遷就人性本身的軟弱,絕不是神的心意。

而且耶穌進一步說,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出於妻子犯了姦淫,那休妻的人就是犯姦淫了;若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參太十九7至9)。因為若非其中一方犯姦淫或離世,二人原先的婚姻關係並不會因人的背約而解除,故此已經離婚的,也不可以再婚。

很多人會認為,耶穌這樣的教導不近人情。但從另一個角度而言,這教導是高度尊重人性和人自身價值的──因為婚姻的關係是兩個生命身、心、靈全然的結合,不能因人的背約而摧毀。

~光中(作者是加拿大的傳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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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1年11-12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