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拿獻子
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撒上一27至28)
信主前,我們可能禱告:「神啊, 袮要是滿足我這件事,我就信袮。」過了一陣子,這件事果然如願,或許以為是運氣好而不感謝神;或者覺得奇妙,口頭感謝神卻仍不相信神。信主後,也是常常在禱告中向神許願,主啊,要是這事能成,說明袮要召我出來;要是那事如我願,我一定為袮做這事。等過了些日子,事如心願,卻不去向神還願。
哈拿實在是我們學習的榜樣,曾經不孕的她在神面前守住了承諾。小撒母耳剛斷奶時一定是最可愛的時候,也是母子最難捨難分的時候,她卻真的將孩子送到了祭司那裡,歸神所用。她在神面前的誠心誠意,大大蒙神悅納,神不僅使用撒母耳,而且還讓她生了更多的孩子。所以,對神許願一定要傾心吐意,發自內心。
我們都應該記住傳道書中的話:「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祂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傳五4至5;參申廿三21至23;詩七十六11;太五33等)許願不還,就是對神的一種欺騙。
~錢志群(作者是本刊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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