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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8日
跟從耶穌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

甚麼是真正「跟從耶穌」?去教會、祈禱、讀聖經、受水禮、奉獻、靈修、參加主日學……,是否就等同跟從耶穌呢?不!主耶穌要求跟從祂的人三件事:捨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這三個要求才是判斷一個人是否真正跟從耶穌的唯一標準。「捨己」的「己」,不一定是指一己的私慾,罪惡的念頭與行動。一個人的自己其實包括了他的全人,就是他的性情、愛惡、理想、興趣、失敗、榮耀、羞辱、資產、身體、權利,甚至他的生命。

「捨己」就是「拒絕、否認、除去」的意思。主耶穌的宣告,就是若有人要跟從祂,就要放下自己,再也沒有「我」存在了。是的,我們的主耶穌就是如此捨棄自己的一切,將祂的榮耀尊貴、至高無上的權柄,甚至身體與生命,全都放下了。主耶穌出來傳道,面對魔鬼試誘時,拒絕為自己求福;面對痛苦與死亡的挑戰時,放下自保的權利,為要得著神的喜悅,使世人得福。這位主耶穌已捨己為你,你願意拒絕你的己跟從祂嗎?

~岑美霞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091128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09年11-12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