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堅定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
希伯來書十一章引述聖經中的屬靈偉人,如亞伯、挪亞、亞伯拉罕、摩西等,說明一件事:他們「因著信」(參4,7,8,24,30等),採取異常勇敢的行動,甚至忍受艱苦;但是,他們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所應許的」(13)。換言之,到死的那一天,他們看不見所信的事情實現;但他們仍然相信。
1915年間(以色列復國前)出版了一本書:《基要主義》(The Fundamentals),其中有一篇討論聖經對猶太人復國的預言,作者辯論說:「雖然以色列沒有一塊地,但多個世紀以來的以色列仍然是一個國家。」如果作者能多等三四十年,他可以看見猶太人正式復國(1948年),無需婉言辯衛神的預言。
這一件事告訴我們,當時間一到,神所有的話都必應驗,我們只需有信心。聖經應許我們甚麼?它應許:主耶穌必再來,我們必得親眼見祂,永遠與祂同在。祂要審判神家,又審判世人。那時祂必復興萬事,為聖徒伸冤,主持公道。你相信這一天會來臨嗎?你有信心嗎?沒有的話,請再讀希伯來書十一章。
~張逸萍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090617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09年5-6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