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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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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1日
遵行神旨

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賽五十三10)

耶和華定意將耶穌壓傷,我們可以接受;但如果上帝定意將我們壓傷,我們就忿忿不平:「為甚麼是我?」我們不要受苦,寧可平凡,只願平安。這是做人最基本的願望。但是,主耶穌卻為了遵行神的意思,甘心降生到這多災多難的世上來。祂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約十18)又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祢不願意的;祢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祢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祢的旨意行。』」(來十5至7)甚麼是照神的旨意行?是守十誡嗎?做正人君子嗎?奉獻什一嗎?在教會熱心事奉、傳福音嗎?獻身事主嗎?主耶穌以祂的人生向我們闡釋遵行神旨意的意思:徹底地順服神,完全沒有自己的意思,畢生只求神的旨意、神的計劃成就,即使受苦受死,也不推辭。反觀我們,平日說「願主居首位」,但所求所禱,完全是要求神照我們的意思保守賜福;否則,便埋怨,甚至不信。求主憐憫我們!

~馮文莊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090411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09年3-4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