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義怒
經上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惹祂發怒的日子一
樣。」(來三15)
那些從埃及被領出來的以色列人,一路上試探神、觀望神、埋怨神、背叛神,使神厭煩到怒中發誓的地步,不允許他
們進入應許之地,讓他們顛沛流離四十年之久,都死在曠野,只允許他們的後代進入迦南。摩西把為奴的以色列人帶出埃及,一路上勞苦功高,也因一次擊打磐石的
衝動,神便讓他臨近迦南美地時死在曠野。神對他的定罪是:「不在以色列
人眼前尊我為聖。」(民二十12)
神決不以有罪為無罪,祂的聖潔也不容許祂淡化和忽略人的過犯,把當懲罰的代以獎賞。如果神不以義怒的反應來拒
絕罪惡,祂就不是真正公義和完全聖潔的神。然而,神拒絕
最小的罪惡,卻接納最大的罪人。祂在舊約的烈怒裡,一直孕育著對人類的救贖。到新約時,差獨生子主耶穌道成肉身,為我們贖罪代死、死而復活。
神的慈愛和公義不能互用互換,但總是並行相配的。我們不能只談神的慈愛,卻閉口不談神的震怒。如果我們只懂神
的愛,不懂神的公義;只懂神的照顧,不懂神的管教,我們的
靈命就很難長進。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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