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愛良善
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六6)
神不放棄人,但不遮蔽罪。祂叫先知斥責百姓後,卻說,祂要回到原處等他們認罪和尋求祂。
每逢父親節或母親節,我們送禮物的時候,總是煞費周章,希望送出父母最喜愛的禮物。從送禮物可以看出人的誠
意。作為神的兒女,我們也要知道神喜愛甚麼,不要亂送。本段經文說出神喜歡的兩種禮物:
第一種是良善。神說:「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獻祭的禮儀,是由神設定。祂「不喜愛祭祀」,並非指神說我
們以後不必奉獻,而是說,神更看重良善。「良善」這字,在舊約中含義非常豐富,指信實、守信,守約、不改變,指神的慈愛。神要的就是這種穩定的良善。百姓
卻不然,「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4)他們不是全沒一點良善,而是僅僅有一丁點,不持久的,不實在的,一下子就煙消雲散不見了
的。他們與神立約, 反覆背信,靠不住,與神的性情恰恰相反。神要的就是我們有祂的良
善。良善加上祭祀,才是獻給神最好的禮物。
~梁潔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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