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神喜悦
弟兄们,我还有话说:我们靠着主耶稣求你们,劝你们,你们既然受了我们的教训,知道该怎样行可以讨神的喜悦。(帖前4:1)
美国独立宣言:“人人生而平等……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神固然喜悦我们幸福快乐,但是否以此成为人生追求的唯一目标呢?当然不是,因为基督徒所追求的不是自己的快乐,乃是神的快乐,即讨神喜悦。
Steve Farrar在其著作Point Man提到今日的信徒,怎样误把追求快乐作为人生目标:“我牧会时,有一位60多岁、结婚40年、有5个子女及众多孙儿的男士坐在我办公室内。他中学信主,委身基督;多年来,是福音派圈子内的中流砥柱,在教会和福音机构中当领袖。他熟悉圣经,影响了数以百计的年轻人归主。为什么我们要见面?是要谈论他过去五年与一位比他女儿还年轻的女子犯淫乱的罪。这位机智过人的思想家,早已作好自圆其说的准备,甚至引经据典。当我把这些都一一推翻时,30分钟后,他冲口而出:‘难道我没有快乐的权利吗?’”这句话完全把现代荒谬堕落的思想表露无遗!
~陈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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