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死为乐
我以你们的信心为供献的祭物,我若被浇奠在其上,也是喜乐,并且与你们众人一同喜乐。(腓二17)
古人献祭常在祭物之上奠酒(参出廿九38至41)。保罗在此以腓立比信徒为献给神的祭物,以自己的血为浇奠在其上的酒,并把以身殉道当作甘心乐意之事。
死亡本是人生最大的悲哀,因人在死亡面前没有出路。而保罗之所以能把生死置之度外,甚至以死为乐;因为他清楚知道,死对他来说不过是另一种生命的开始。在这卷短短的书信中,他48次提及“我在基督耶稣里”,34次提及“我在基督里”,50次说“我在主里”,一共132次表达他住在基督里面。若为基督而活,死了就有益处,死了就是回到那真正的、永久的家。
我们在灵里有两类人,作为基督徒,即或一生在世人眼里多有不顺,最终却是回到天家。但那些不认识主的,无法进入那终极的天家,最后只能留在永恒的黑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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