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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灵修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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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2日
饮水思源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 廿12)

这条诫命被列在十诫中有关人伦诫命之首,可见创造主何等重视生养之恩。「孝敬」是对父母表现出敬意丶顺从和关 爱。按犹太人的传统,只要父母还在,就得向他们「供应饮食丶衣着和居所,并引领他们出入」。孝敬父母的义务,不仅适用於生父或生母。领养孩子 的养父母,或父母其中一方再婚後的继父母,也该像生父生母一样,得到同等对待。这一条是蒙福的诫命,带着神的鼓励和祝福,可使「日子得以长久」,或可理解 作令身体和生命都更加安稳丶康泰。而孝子所树立的榜样,亦会成为自己儿女日後的模范。

我们也要孝敬岳父母和公婆,就像扫罗虽然嫉妒大卫,企图追杀他,但大卫仍然尊敬这位岳父,称他为「我父」(撒 上廿四11)。路得跟随及照顾婆婆拿俄米,至死不渝,也是圣经中孝敬的实例。

~岑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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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转贴请注明"原载《传》双月刊2008年3-4月(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