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人吃亏?
为甚麽不情愿受欺呢?为甚麽不情愿 吃亏呢?(林前六7)
北美是个尊重个人权利的国家,讲求「公平」,谁都不要占谁的便宜,这是普遍被接受的价值观,孩子也从小就懂。倘遇上甚麽事对他不公平,都会据理力争。在神的国度里,若是有人存心欺压和亏欠人,使对方受损害,对这样的人,圣经上说:「主人要来,重重的处治他。」(太廿四50至51)对那被欺压的一方,主耶稣的教训是,要有愿意受欺和吃亏的心,为的使那告人的人自觉羞愧,能认罪悔改(参太五40)。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六章7节中教导信徒说:「为甚麽不情愿受欺呢?为甚麽不情愿吃亏呢?」
但对这两处的圣经教导,我心中总有点耿耿於怀,认为多少有点老实人吃亏的意味,直到发生了一件事:那是一次家庭聚会,突然听到楼下的孩子们发生大争闹,冲下去看,原来为了争抢一个小东西,闹得难分难舍。看着孩子们气得脸歪嘴斜地相互告状,心里直呼值得吗?突然我想起了这处在我心中一直耿耿於怀的经节。神要祂的儿女行事为人要按天国的价值观,世上一切属物质的,在神眼中看来,和这个小东西有何分别!?若神的儿女为主名的荣耀而肯受损失;为了得人,情愿为主受苦,为主吃亏和受欺,这在世人看来虽是愚拙,但 在主眼中却看为宝贵。
~黄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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