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要把社會當修道院
錢志群
基督徒是教會的一個部分,是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但同時也是社會的一個分子。當我們走進社區,走進學校,走進單位,走進朋友圈,就是走進了社會,就有了相應的社會關係和社會活動。所以基督徒既活在教會中,也活在社會中。教會需要我們聖潔,社會又總是將我們帶向世俗。聖潔與世俗是水火不容的。在教會我們知道基督徒該做甚麼,那在社會裡我們該樹立甚麼樣的社會觀呢?根據聖經的原則,我們至少要做到「三不」:
一、不與世隔絕
我曾參加一個傳道人尋訪保羅腳蹤旅行靈修團。其中有一個參觀點是希臘中部的天空之城——梅黛奧拉(Meteora),是中世紀時建在險峻山峰頂上的一座座修道院。據說,最開始時,有一位修道士居然沿著無法攀登的峭崖陡壁攀上了峰頂,在一個山洞裡讀經修行。每隔幾天吊下一個小籐籃下來,由弟子放點吃的,再提上去。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直到多日沒見到小籐籃,弟子就知道老師去天家了,便自己上去修行,也是每隔幾日放下小籐籃讓另一位修道士放些吃的。就這樣傳下來,後來越來越多修道士也上山修道。在九世紀到14世紀的五百年間,他們在當時人們幾乎無法到達的山頂上修建起了共24座修道院。鼎盛時期有上千名修士。這些修道院後來成了希臘東正教的一個宗教中心,當時這裡唯一與外界相通的工具是繩索、籐籃和滑車,直到20世紀,才開始修建登山石級。
早期天主教和東正教有大量修道院,隱修養性,頌經祈禱,不得外出,與世隔絕。修道院在特殊的歷史時期,特別是兵荒馬亂和逼迫時期,有其特別的歷史意義,但聖經並沒有要求我們信徒們與社會隔絕。主耶穌自己不光走村入戶,而且常在廣眾面前傳道行神蹟。臨上十架前,祂還為門徒們向父神禱告:「我不求祢叫他們離開世界……祢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約17:15, 18)我們基督徒不能只閉門讀經,不能把「天國子民」的身份當作不問世事的藉口,而是要有承擔社會責任的勇氣。耶穌對我們說:「你們是世上的光……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4-16)耶穌復活升天前又命令門徒們:「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9)世界的墮落更需要我們基督徒與社會打交道,如果教會患有「社會自閉症」,那又怎麼談得上作光作鹽傳福音?
歷史上多少宣教士不光走進社會,更是走到異國他鄉傳福音,推動社會文明進步。就拿中國來說,宣教士們曾創辦了很多大學、醫院,帶進了幾何數學等科學,發起天足運動反對婦女裹足陋習,開始創辦女子學校等等,都是在社會上留下了不可磨滅的歷史見證。
二、不明哲保身
我們所生活的世道世風日下。美國自從取消公立學校禱告讀聖經以後,近幾十年來從政商界、科學界、教育界、文化界、影視媒體領域等全方位開始清除基督教的影響。進化論已佔領了高等學校的陣地,社會推崇著自由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等,年輕一代乃至整個社會離神越來越遠。人們的慾望、驕傲、貪心等越來越膨脹,色情、亂倫、同性戀婚姻、性別混亂、異性同廁等以前人不齒的事都越來越正常了。離婚率也隨之快速攀升,搶劫、偷盜、強姦、販毒、槍殺等刑事案件日益增加。此外,異端異教和假先知也越來越多。可悲的是,有些基督徒對這些現象已見多不怪,習以為常了。他們採取非常容忍的態度,認為只要自己做好了,別人的事是別人的權利和自由。甚至有些教會的門口居然掛有同性戀的旗號,有些牧師居然為同性戀人祝福,主持婚禮。
有一次,教會一位慕道友家庭請我和師母參加他們家的一個聚餐活動。參加聚會的都是從中國科技大學等名校來美國留學,畢業後,服務於當地國際大公司總部的工程師們。席間談到同性戀的話題,都一個勁強調那是人權,是人家的自由,基督徒們幹嘛反對?我就問他們,如果你們的孩子以後也與同性戀結婚,你們是甚麼態度?同意還是不同意?他們沉默了一下,有的說他們的孩子不會。
我對他們說,我們這些移民,不僅與孩子之間有代溝、語言溝,還有文化溝。他們受的美國學校教育和美國大眾媒體的影響比我們多,而且學校、媒體都以自由化為上風,很多不合聖經、不合神心意的事情已成為時尚。就拿同性戀來說,在很多州的幼稚園裡,已有同性戀的讀物;蘋果手機上會自動播放同性戀音樂。就如溫水煮青蛙一樣,在一個耳濡目染多元化的環境中成長,孩子們的價值觀和人生觀怎麼能不受這些世風的影響?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我們一點點向罪讓步。每次退讓之初,還有些掙扎,時間久了就不覺得是罪,甚至罪中取樂,為罪慶祝。墮胎也好,同性戀也好,哪樣不是讓社會漸漸麻木?如果我們沒有一顆對神敬虔的心,孩子如何才能自小就有善惡鑒別力和抵制力?誰能絕對保證兒女們或者孫子輩們不會成為同性戀?所以我們作為基督徒,更不能明哲保身,要把孩子們帶到神面前,要與其他基督徒們一起在社會上為淨化下一代的成長環境多禱告,盡良心,盡職責。
教會是社會的良心,教會是社會的燈塔,教會是社會的防腐劑。如果教會也容忍甚至縱容這樣的罪惡,如果基督徒尤其是年輕一代基督徒,以愛的名義包容神所極其憎惡的同性戀等罪惡,那就在聖經真道上與社會的罪惡相妥協,就是與世界同流合污。
可喜的是,在這種敗壞的風氣下,也有不少基督徒站出來,為反對同性戀合法化遊行抗議,在很多場合多種方式大聲疾呼,恆切禱告,勇敢抗爭。開攝影店的因為不給同性戀拍婚紗照而被告上法庭,開蛋糕店的基督徒因拒絕為同性戀婚禮訂做蛋糕被判罰13萬多美金,婚姻登記部門的基督徒因為不願給同性戀者登記婚姻而被解雇,但他們都沒有退縮,都是我們學習的榜樣。無論是總統大選還是國會議員的選舉,都求神賜給基督徒們智慧、勇氣和責任感,做神讓我們在這個世代應該做的事,將抱怨和對政府的不信任轉為投票,轉為禱告,求神作工,願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願當權者能敬畏神,願萬民能悔改回歸真道,願社會風氣得以不斷淨化。
三、不效法世界
世界的別名叫世俗,世俗的別名叫誘惑。人活世上,處處都是罪的豔美和引誘,能使人之本性慾望得著滿足。使徒約翰將這種誘惑歸為三類: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參約壹2:16)。誰在操弄這些誘惑?就是世界背後「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弗6:12)。所以與誘惑抗爭就是在與魔鬼作戰。當初,耶穌基督在曠野上受魔鬼試探的時候,也是受了這三種試探:肉身上試探祂變石頭為食物;眼目上試探祂看萬國和萬國的榮華;驕傲上試探祂從殿頂上往下跳。主耶穌在世上總是能勝過試探,這並不是說明我們作了基督徒,就不怕誘惑的陷阱。保羅提醒我們,要將肉體連其邪情私慾同釘十字架,或吃或喝、或言或行,包括讀書、娛樂以及我們的工作、生意、計劃,甚至為神作工時,都來問問是不是合神心意,神對我們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林後6:17)「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今世的風俗是撒但利用邪靈在人心中運行所造成的。雅各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4:4)
我們的信仰角色決定了我們不僅不能受社會的消極影響,而且當居凡入聖,「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努力給社會帶來積極影響,從而才談得上榮神益人。在這個時代,做一個隨波逐流討主流媒體喜歡的基督徒不難,批評他人批評政府都不難,難的是做一個清醒的基督徒,尋求建立屬乎聖經的世界觀、價值觀、社會觀,走出生活,甚至信仰的舒適圈,把社會當作我們的修道院,無論在哪裡基督徒都要高舉基督,踐行信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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