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不見不能信?
林呂英麗
有人說:除非我看見神,否則不信。更有人批評:為甚麼在這科學昌明的時代,仍然迷信神?看不見的東西怎能相信?
持這些論調的人犯了把「眼見」和「信心」混為一談的毛病。他們誤解「看見」等於「信心」。以為只要看見,就會相信。這其實是一個未經深思熟慮的論調,因為信心的對象正是沒看見過的事物。就是因沒看過,所以才談信心;不然就不是「信心」,而是「看見」了。
其實信心不需憑眼見的。好比說,我們聽人談科學,談原子和核子,大多數人都沒親眼看過原子和核子,但他們都信了。我們求醫時也一樣,有多少人親眼看過病菌並看到藥物怎樣殺菌呢?但醫生叫我們吃藥,我們就相信醫生和吃藥了。
再說,眼見不一定帶來信心。比如有些無知少年見同學吸毒自毀前途,本可引以為鑑,遠離毒品;可他們硬要親嚐毒品,以致自己的人生也被毒品捆綁和糟蹋。
上帝給我們一個與世人不同的原則:先相信,後看見。這是上帝的次序,與世人的不同。聖經記載:「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十一1)主耶穌說:「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約翰福音十一40)信心走在前頭,看見跟隨信心。情況就像我們求醫吃藥一樣:先信醫生,後吃藥。最後是藥到病除。
沒信耶穌以前,我們的肉眼能看見物質世界,可是心眼卻被魔鬼弄瞎了,看不見上帝的足跡、指紋。肉眼看的是物質世界,屬靈世界非用心靈的眼睛不能看見。聖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肉眼所看見的東西是暫時的,肉眼不能見的才是永遠的(參哥林多後書四18)。除非你信耶穌,接受祂作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不然你不能看見上帝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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