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圣经的基督徒挣钱观
杨坚
关于金钱,约翰•卫斯理有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Earn all you can, save all you can, give all you can.”(尽你所能挣钱,尽你所能储蓄,尽你所能奉献。)这句话提及的第一项就是挣钱。但基督徒挣钱的目的,应该与世人不同,归根到底是要荣神益人,按圣经明确的教导有所为有所不为。
一、基督徒当按正道诚实赚取钱财,不求快速获利
“那不按正道得财的,好像鹧鸪菢不是自己下的(蛋);到了中年,那财都必离开他,他终究成为愚顽人。”(耶17:11)正道意味着基督徒所做的工作或生意至少要合法。即便法律难以顾及甚至法无禁止的区域,基督徒赚取钱财的行为标准更应努力达到神的标准——“手洁心清”,而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祂的圣所?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诗24:3-4)比如现在美国不少州的法律已经允许种大麻合法化,但信徒却不能做。身边一位经商的弟兄曾经被人诱惑去种大麻,幸好蒙神保守被劝住。
据报导美国年轻一代非常热衷投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快速致富。一位华人老牧师去年告诉我他的教会一堆人炒比特币,亏损一空,传道人也难幸免。投机寻求快速致富的人比比皆是,但基督徒若如此做,无论今生是否暂时从中获利,都不讨神的喜悦。一位号称为教会捐献不少金钱的基督徒,Bill Hwang一直采取高负债快速增长的赚钱模式,结果在2021年投机中国概念股失败。他的二百亿美金财富在几天内就完全消失,自己也身陷牢狱。
要做到“手洁心清”,基督徒还要注意不把个人经营牟利的商业交易和教会的敬拜与主内团契混杂在一起。看看约翰福音第二章14到17节,耶稣如何清洁圣殿的经文就知道神是如何痛恨这样的行为!改进版的传销在美国并不违法,然而因为对基督徒赚钱的有关真理严重认识不足,不少海外华人教会一度被传销严重破坏。我们当提防各种“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6:5)
在做合法也合神心意的工作和生意时,基督徒在具体的交易行为中还必须诚实公道,因为我们的神是公平公义的。“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属耶和华;囊中一切法码都为祂所定。”(箴16:11)Arthur Andersen原是美国五大会计咨询公司之首。由于2001年在对安然(Enron)公司的审计中造假,2002年被迫退出该行业并蒙羞改名。当时的华尔街日报报导,该公司主管有关业务的合伙人是罪魁祸首,他虽然每周都去教堂敬拜,但最后还是没有顶住诱惑。可见只有重生带来真正的内在生命改变,才能结出抵挡金钱诱惑的美好果子。
二、基督徒只求赚取适量的钱财
在按正道诚实赚取钱财时,基督徒应进一步与世人不同,只赚取适量的钱财。基督徒这样做不是因为钱财本身是可憎恶的。圣经上的教导根本不同于成功神学所鼓吹的那样,赚钱越多越好越荣耀主!当基督徒不能安于“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6:8)就要提防自己贪财的心。圣经清楚表明,“凡贪恋财利的,所行之路都是如此;这贪恋之心乃夺去得财者之命。”(箴1:19)“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b)耶稣也警告在“赚得全世界”过程中钱财等东西越多,人的信仰追求倒退甚至“赔上自己的生命”的危险会越大(参可8:36)。“恐怕你吃得饱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你的牛羊加多,你的金银增添,并你所有的全都加增,你就心高气傲,忘记耶和华—你的神。”(申8:12-14a)司布真认为,贫穷或钱财不多的人也可能贪爱钱财,增加的金钱财富很可能会带来更多真实的属灵危险。正是因为如此,基督徒一般只考虑赚取适量的钱财。箴言第卅章8b到9节最为明确地指出这点:“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赐给我需用的饮食,恐怕我饱足不认(祢),说:耶和华是谁呢?又恐怕我贫穷就偷窃,以致亵渎我神的名。”何为适量的钱财可因人有所不同。重要的是,基督徒愿意为主完全奉献钱财且听凭主命的心志,作神所赐钱财的好管家。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也是个大财主,但他甚至愿意把自己财产继承人以撒献给神,更不用说他的财产了。
三、基督徒也不应偷懒不赚钱
与基督徒只求赚取适量的钱财一致,圣经告诉基督徒要适度努力去赚取钱财。成年人基督徒闲懒不工作是不应该的,“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4:28b)“懒惰人哪,你去察看蚂蚁的动作就可得智慧。”(箴6:6)
综上所述,基督徒应当按照圣经教导,不仅合法而且更要以荣神益人的原则、动机和行为去谋生赚钱,取之有道,取之有度,并用之以道,彰显自己在这世上只是寄居的客旅,是神儿女的新样式。
本文链结:http://ccmusa.org/read/read.aspx?id=prs20240601
网上转贴请注明"原载《传》双月刊第217期(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