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贖恩典為要叫人行善工
楊堅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罪人而死,白白賜人救贖恩典,基督徒是不是憑信心得救後就只要單純地享受這恩典,等著上天堂就好?不是,而是為要我們按照神的旨意去行善,活出祂的榮美。
一、行善是救贖恩典的目的
行善是神在信徒得救之前就預定好的旨意:「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當然,這與只在意在世人眼中當好人做好事,在本質上是不同的;行善也不只是狹義上的對人物質上的幫助關心,而且要「求耶和華—我們神的恩典,使我們回頭離開罪孽,明白祢的真理。」(但9:13)「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2:11-12)整本聖經都在教導基督徒如何按照神的旨意行善。尤其主耶穌的所言所行,和使徒保羅得救後的成聖經歷,原則上更是基督徒應仿效的行善範本。
明白行善是救贖恩典的目的後,基督徒的人生旅程能有明確的方向性,知道救贖恩典到底在基督徒身上要產生甚麼樣神所計劃的果效。如此,就能像使徒保羅所說的「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林前9:26)從而才能「在恩典中長進」(參彼後3:18),「在恩典中剛強」(參提後2:1)。
二、行善作為目的被誤解和歪曲濫用
有些基督徒一開始聽到的救贖恩典教義就可能是不完全的,甚至是極其危險的假冒品。比如錯謬的「恩典福音」或「恩典革命」,表面上高舉耶穌和「因信稱義」,教導人無需認罪悔改就能得救,只要所謂的「信」耶穌就好。斷章取義且更具迷惑性的另一個教導是,信主前要認罪,但信主後「基督徒根本不需要認罪」,因為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罪已被饒恕。不少正統教會也常常對以弗所書第二章10節強調不足,以至於許多人初信時就根基不牢。
很多基督徒在行善上不追求,不努力,就連參加主日敬拜也常遲到和缺席。不少人信主多年,靈命少有更新,停滯不前。他們認為自己並不靠行為得救,所以應該享受神白白的恩典,信主以前做甚麼,現在照做不誤,仍然保留以前比很多世人都不如的品行。使徒保羅曾警告:「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羅6:1-2)教會有首兒歌(You Can't Get to Heaven)唱道:「你坐在搖椅上是上不了天堂的」,這是與主說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天國)」(參太11:12)的教導一致。
更糟糕的是,隨著「信主」的時間推移,其中一些品行不好的基督徒,出於對恩典教義的錯誤理解,頑固地拒絕聽從符合聖經的批評和建議,誤以為神的恩典會違背祂的公義來「罩著」他們,讓他們的作惡能逃避「種甚麼,收甚麼」(參加6:7)而帶來的惡果。這些人把按真理對他們的行為提出批評的人,都視為沒有愛心和論斷,或稱為「律法主義者」想靠行為稱義。他們為自己辯護,把自己品行的每一方面都比照降低到周圍最差的程度,罪也越來越多。陶恕的看見振聾發聵:「我在日光之下看見一件惡事,這件惡事對於基督教所發生之影響,比共產主義、羅馬教主義、自由神學主義聯合起來尤具破壞性。這件惡事就是自命為基督徒的人,在其神學與實行之間顯著的懸殊。」
明白行善是救贖恩典的目的後,我們就能更容易識破許多虛假錯誤的教導。它們根本上與恩典的行善目的毫無關係,甚至與之矛盾。比如「恩典接納罪人的本相」的教導,表面上認罪,卻認為無需悔罪。人對罪不悔改仍在作惡,又如何能實現恩典讓人行善的目的呢?「基督徒無需再認罪」的教導,也明顯與神讓基督徒行善的目的南轅北轍。
三、行善需要聖靈不斷光照
遺憾的是,不少人也聽到要行善的純正教導,卻沒有聖靈的光照和重生,不能看清行善乃是顯明真正得救的生命檢驗。真正得救的基督徒,罪雖被神代贖和赦免,但是我們的犯罪本性和習慣還在,正如保羅都說的,即便立志行善,但行出來也由不得自己。所以,不光要認識到行善是基督徒的人生意義,更應該竭力按照聖經的話語,倚靠聖靈的幫助,遵行神的教導,在生活中不斷操練自己,切記「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看到周圍的人尤其是其他基督徒的行為,我們要「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論語 • 里仁篇》)。我們追求完全時會盡可能地抵擋罪孽,性情也越來越像完美的耶穌基督。在這過程中,我們也免受許多罪的纏累和惡果,更多享受到神在今生就應許的福分。
綜上所述,神賜給基督徒救贖恩典存在明確的目的,就是要讓基督徒去行善,最終「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儘管各人屬靈成長的快慢不同,照著救贖恩典的行善目的去過信仰生活是真基督徒必然的選擇。這將有助於我們辨認各種教導的真假偽劣,激勵我們努力行善追求更大的聖潔敬虔。「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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