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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化解離婚後的苦澀

曉君

曉君:

我已離婚五年,到今日仍心裡痛苦,因我無法放下17年的感情。分手以後,我一直怨恨對方。我不明白,為甚麼我這樣愛的人竟然如此傷害我?我現在不想女兒和他見面,有時不斷咒詛他,希望他從人間消失。

離婚前他對我和女兒都不好,離婚後我也想過放下怨恨,但總無法做到。這心結一直不能打開。我向家人和朋友傾訴,他們都不明白我。無助時,我會禱告,因知道上帝聽到我所說的一切,也不會向外人透露。現在我只信祂。有時祂好像給我一些提示,有時沒有。我當怎麼做呢?

~迷路人

親愛的迷路人:

讀了來信,為妳難過,覺得妳也太受委屈了。妳愛前夫,他對妳和女兒都不好。你們離了婚,妳還為他忍受了五年悠長歲月的折磨,苦惱莫名。這樣下去,不知還要忍受多長久的痛苦呢?我相信妳有誠意想掙脫這感情的煩擾,所以來信求教。

姑勿論離婚的理由是甚麼,是移情別戀,性格不合,無法溝通,不能彼此體諒,或是其他理由,總之,你們的離婚已成事實。現在,妳需要考慮的,是離婚以後怎麼活下去?還有別的生存價值嗎?

其實,妳不是沒有選擇的。妳可以好像現在,選擇徘徊在過去的記憶中,越想越氣,越氣越恨,越恨就越頹喪,越頹喪越顧影自憐,總之不停的在這負面而狹窄的感情牢獄裡繞圈子。但是,妳也可以選擇振作起來,走出痛恨苦惱的牢獄。當然,需要很大的決心,要靠上帝給妳力量,方能勝過。以下是一些提示,供妳參考:

第一、肯定自己的價值

我不知道妳是否信了耶穌基督,有沒有認祂是妳的救主和人生的主宰?如果沒有,我希望妳參考本刊第23頁的禱文,向上帝禱告認罪,拯救妳,給妳新生命、新人生、新方向。妳承認妳以往的人生方向和所走的路都錯了,願意不走自己的路,一生跟隨主耶穌,遵行祂的旨意。聖經約翰福音一章12至13節:「凡接待祂(主耶穌)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妳既是上帝的女兒,是主基督耶穌用寶血買贖的,祂是愛妳,為妳捨己。那麼,妳在上帝眼中何等寶貴!所以要知道自己是個有價值的人,不是被遺棄,沒有價值的。上帝永遠不撇棄妳,妳不需自卑自憐。

第二、擺脫負面的情緒

妳說,妳過去也想過放下怨恨,但都失敗了。是的,妳受到的傷害是多麼大,不能說忘記就忘記。以下有三個方法,建議妳每天操練:

1.接受上帝的醫治

妳想出黑暗入光明嗎?要痛下決心,接受上帝的醫治。不要讓離婚的苦澀控制和吞噬妳。方法是:原諒前夫對妳的傷害。

饒恕不是逃避事實,不是否定過去,不是自欺欺人地說某某人沒有錯,他從來沒有傷害過妳。饒恕也不是非得把過去忘得一乾二淨不可。是的,有許多事我們忘不了,也許傷口仍隱隱作痛;但是只要妳來到上帝的面前,願意接受醫治。妳知道上帝饒恕了妳的罪,妳也願意饒恕傷害妳的人,不再計較,妳放過他,其實也在放過自己。上帝的道很奧妙,當妳把心裡那道監獄的門打開,釋放妳的仇敵時,得釋放的是妳。聖經上多處教導我們,不要為自己伸冤,交由上帝伸冤吧!因為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十二19)妳不必自己操心,上帝自會為妳主持公道,妳只要耐心等候。當妳釋放別人,自己也同時得釋放,妳就自由,有空間反省:為甚麼自己竟會如此執著?是不是在這一件事上也有不是之處呢?

當然,我知道妳無法說要饒恕就做到。可能妳要不停操練,刻意地原諒他七十個七次。也就是說,持之以恆地不斷原諒他,直到妳有一天發現,心中不再忿忿不平了,也不再堅持對方一定得認錯賠罪,便發現妳進步了。然後終有一天,妳發覺妳的創傷已痊癒了。

2.信靠上帝,遵行祂的道

很高興妳無助時會向上帝禱告。妳說:「有時祂好像給我一些提示,有時沒有,我當怎麼做呢?」我有一個建議,假如妳照著去行,我敢保證,妳一定會逐步踏出現在的死胡同。我的建議是:用心學習聖經,參加查經班,上主日學,看屬靈書籍,多花些時間閱讀和思想上帝的話,很重要一點就是照著去行;因為上帝的話是妳腳前的燈,是妳路上的光(參詩篇一一九105)。

我舉個例,當妳讀到主耶穌教我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五44)時,妳就遵行,為傷害妳的前夫禱告。怎麼禱告呢?為他祝福,求上帝原諒他,不要懲罰他;因為他所做的,他不曉得。妳求上帝幫助他明白過來,認識主耶穌,認罪悔改,以至得著救恩。正如聖經上所說的:「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又說:「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羅馬書十二14,20)譬如,他想見女兒一面,在不傷害女兒的大前提下,為甚麼妳不讓他和女兒見面呢?(當然,如他傷害女兒,就另當別論。)又譬如,妳有沒有在女兒面前數落前夫的不是?有沒有在女兒面前咒詛他?這不是愛仇敵之道。而且,妳這樣做還傷害女兒的心理,讓她自卑,覺得自己的父親那麼壞。與此同時,妳還在她的心田裡播撒了仇恨的種子,叫她痛恨父親,甚至痛恨男性。但是,假如妳照著聖經的話去行,首先蒙福的人是妳和妳女兒,然後是妳的前夫和妳身旁的親友。

聖經是上帝給人的默示,有應許、教導、指示、鼓勵和責備。妳每天讀聖經,照著去行,就必得著正確指示。妳越多讀,就越明白上帝的心意。例如,詩篇卅七篇1至8節:「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祂的信實為糧;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當妳讀聖經,就會知道妳當怎樣走人生的路。

3.接受別人的援助和支持

上帝給我們親友不是無原因的,祂要我們助人,也要接受別人的幫助。加拉太書六章2節:「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除了自己努力,以及信靠上帝,妳也需要別人的鼓勵支持,和妳一同禱告。在妳灰心的時候鼓勵妳,扶持妳;當妳前進一步時,給妳加油,鼓勵和肯定。我建議妳:

a.請教會的牧師或傳道人(最好是同性的)安排時間給妳輔導;或為妳介紹一、兩位靈命較成熟、樂意助人的姊妹多點和妳溝通,陪妳走過這一段艱難的日子。

b.請靈命成熟、穩重的姊妹們為妳禱告。熟絡後可以將妳的心事和她們分享,表達妳需要她們的代禱、提醒和扶助。如妳想保密,就要明說,而且須事先觀察對方的性情,以免日後怪責對方不能代為守秘。

我希望妳願意開放自己,找到支持妳的人,在困境中有人陪伴和關懷,妳就不會孤單,同時會減輕妳的焦慮和無助感。

c.找專業輔導員。假如覺得長期情緒低落,可能妳需要接受心理輔導。不妨先約見牧師(或傳道人),讓他幫助妳開解情緒。如有需要,請他們給妳介紹基督徒的心理輔導員或精神科醫師。有時短期服藥有助平復情緒,跳出負面思想的深淵,使妳可以較正面地衡量妳的處境。

第三、憧憬未來

可能妳的感覺是,自離婚以後,一生的幸福已被摧毀。雖然妳選擇離婚,但是妳一樣可以提醒自己,離婚並不是生命的終結,妳一樣可以開始另一個新生活。妳求上帝,賜妳力量和智慧,幫助妳,引領妳度過每一天。與其呆坐著自怨自艾,不如數算一下上帝的恩典。妳有值得感恩的事嗎?覺得女兒是妳的寶貝,抑或是妳的負累?是寶貝或負累也在乎妳的觀點。如果妳的選擇是有女兒作伴而感謝上帝,妳的心情就會開朗;不然妳會情緒波動,心裡無法平衡。希望妳培養凡事謝恩的習慣,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妳所要的告訴上帝。祂會賜妳出人意外的平安,並且保守妳的心懷意念(參腓立比書四6至7)。

妳要求上帝,領妳離開眼前負面的觀點,而有一個新的、合上帝心意的觀點去看人看事,看到感恩的事。這樣妳才會快樂,才有積極的心態面對前路。提起女兒,建議若是她父親好意想和女兒小聚,不要阻止她;因為婚姻關係的終結不必成為父女關係的終結,除非有特殊原因如性騷擾等,否則應該讓女兒和父親經常有見面機會。

最後,鼓勵妳靠主耶穌爬出情緒的深淵後,去扶助有需要的人。心理學家研究發現,真正令人快樂的不是財富或物質擁有,而是做些有意義的事。羅馬書十二章15節:「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希望妳靠主早日積極地過有意義的生活,無論是關懷他人或其他活動都能充實妳的生命,使妳不再被困在過去當中,而且能更進一步的為主做有意義的事。

~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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