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反被聰明誤?-質疑中國「實用理性」的智慧(下)
洪予健
自本世紀初「五四」運動,喊出打倒孔家店的口號以來,以孔、孟為代表的儒家道統被冠以「封建禮教」的罪名,遭到了中國知識界左、右兩翼一致的批評。好像中國的落後、愚昧、封閉自守,以及對個體人性的壓制,都得放在這兩位老人家身上。但是縱觀這場攻擊,我們卻發現有一個顯著的例外。這就是對上文中提到的,被李澤厚先生定義為中國智慧的「實用理性」的讚揚。中國知識分子對中國傳統文化中這一成就的發現與肯定,使得我們去面對現代西方以理性與科學為標誌的現代文明時,不致於過分自卑。原來我們的文化遺產並非一無是處,至少在確定以人為本的價值觀上,中國要比西方早開化上千年。
這個想法在旅美學者唐德剛教授的大作《胡適雜憶》中表達得最為清楚。唐說:「中國的傳統思想可以說是唯一沒有在追求真理上白費氣力的原始文明。中國人是最現實的,我們的文明一開頭就以『人』為本。與『人』無關的『玄而又玄』的思想,始終沒有在中國生過大根。」唐認為西方近代的世俗化進程,不過是「中國古老的無神論今日在西方復活」。尼釆喊出「上帝死了」的口號竟會在西方引起如此的震動,這使中國知識分子感到西方人既可憐又可笑。唐教授寫道:「因為中國思想向來就是如此的,只有糊塗的白鬼才把『盤古』看得那麼認真,頂禮膜拜,視為『上帝』,他在中國一直就只是老祖母們在廚房裡逗逗孩子們的故事罷了。」當初我讀唐教授文章時,還未信主。這些話讀來使人痛快,民族自豪感也油然而生。但轉念一想,又感到有些不對勁。中國人既然從沒有在追求真理上白費過力氣,怎麼竟會讓在真理上白費氣力近千年的西洋人捷足先登,創造出讓中國知識分子既羨慕不已又慚愧萬分的現代文明呢?這裡的差錯到底出在甚麼地方?會不會因我們根本沒有在追求真理上費過氣力,所以也就沒「白費」氣力這回事。也許我們以為西方人「白費」氣力的地方,卻恰恰是西方文明的精髓所在。
這種解釋或許不能服人。人們爭辯說:「實用理性」並不是不要真理,例如孔子就認為「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實用理性最關心的,是所求的真理是否與人相關,因為人是衡量萬事價值的尺度。如果我們再問一聲:「人」這把尺度是如何具體地用在真理相關性的指標上呢?或許人們會說:「於人相關的真理是指那些能給人類帶來好處的道理。」但話如果這麼說,問題就大了。因為世人對甚麼是「人類的好處」這一點上,從來就沒有統一的看法。馬克思主義跑出來說,「真理是有階級性的,各階級的人會根據他們不同的利益劃定真理的標準。」就算你不同意這一說法,你也得從自身的經驗中承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真理相關性的標準。你認為世上有沒有神對你關係不大,可是基督徒卻認為這是與人關係最重大的事。或許你又會說:「於人相關的真理至少應該是自明的吧。至於那些『玄而又玄』的事,我們怎知這是於人相關的呢?」其實「玄而又玄」只是一個托辭。人們只要發現某事對人有利可圖,再玄的事也會去幹。例如現今大陸的「氣功熱」不斷高漲。這氣功的機理和現象不可謂不玄,可是這種玄奧不但不妨礙人們對氣功的興趣,反倒激發起許多人如痴如狂的追求。中國歷史上出現的煉丹術也不可謂不玄,但人們希望長生不老,於是對之趨之若騖。吃仙丹,連皇帝也吃死過好幾個,也沒聽說哪個皇帝是弄懂了煉丹術後才吃的。
基督徒以為關於神的事,既非與人無關,也非玄到使人無從知道的地步。聖經指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馬書一19)這句話的意思是:第一,人關於神的知識,是從神對人的主動啟示而來。如果神不將有關祂的事告訴人,人的確是無從知曉的。第二,凡神願意讓人知道的事,必是清楚明白地向人顯示的,聖經中指出,神藉著「所造之物」及刻在人心中的「律法的功用」,將祂的存在和某些屬性顯露出來。這是使人「無可推諉」的。因為人既是神按「祂自己的形象」所造,神和人的關係就可以照著祂的旨意溝通。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神的事並不玄。第三,神只告訴我們人所能知的事。神是神,人是人。這裡巨大的差異性也是不容忽視的。人並不可以憑著人的聰明和理性對神的事妄加判斷,而須藉著信靠,將自己不懂的事謙卑地仰望在神手裡。如果我們以為神的事可以用「實用理性」的尺度來作對人有關或無關的取捨,其實已經將人置於比神更高的位置上了。而這恰恰是最不理性的態度。
其實,中國的文明並非一開始就是以人為本的。儒家的經典禮記上說,商朝帶領人們敬奉神靈,每事必卜,不敢怠慢;但周朝卻以禮儀和音樂來「教化」百姓,對神靈則敬而遠之。禮儀的重點從神到人的這一轉變,是如何發生的呢?據已故的著名學者陳榮捷分析,這原因不是別的,人們不再去關注神,恰恰是由於先民們對神靈的認識,從太玄,不可捉摸的極端,跳到了不玄,而不以為然的極端的後果。周人總結商亡周興的教訓,發現神的旨意是可由人們的德行來導向。人們對天意加以理性的把握是可能的。同時,商人對最高神的稱呼,一個帶有位格意義的名稱「帝」,也逐漸讓位予一個語意不甚清楚的最高存在──「天」了。陳指出,這個人本主義世俗化的過程,在孔夫子時代正達其高潮。如果情況確實如此,我們對孔子面臨那個時代出現的「禮崩樂壞」的局面,也不難理解了。原來這並不像共產黨所說的那樣,是一種階級鬥爭的現象。其更可能的原因是,人們對神重要性的認識降低了,老百姓比孔夫子的理性更加實際。他們發現,既然人的命運可由自己掌握,那麼神靈即使有,也不必畏懼了。孔夫子要求祭神如神在,可老百姓心想:你這個神既然威力不大,在不在就都是一回事。由於人們不用再畏懼神,當然就在祭神中採取怠慢不恭的態度了。中國到了孟子的時代,人們不要神的膽子也越來越大了。孟子主張人只要盡心,便能知性知天,因為「萬物皆備於我。」他說:「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這裡他顯然沒有給神留下任何位置。當神與人的實質關係被割斷後,人也不會將禮儀上的面子留給神。神在中國的命運,就如唐教授所說,最終變成了老祖母在廚房裡逗弄孫兒們的故事了。
持平而論,孔夫子提倡的實用理性態度並非是一無是處。它至少使中華民族的文明主流較早地擺脫了泛神主義的迷信狀態,使其不至於像某些原始文明那樣,由於過度崇拜邪靈,而達走火入魔的狀態。但是這些提倡「實用理性」的人所沒有想到的是:當他們將神的存在以及人神可能關係模式的探討,都打入到「與人無關及玄而又玄」的範疇中後,受到損害的卻是那些最直截了當、與人有關的事了。茲舉一例是關於公民守法的事。新儒學大師牟宗三曾說過,公民守法的基礎在西方是宗教問題,在中國是道德人格的問題。這裡哪一種基礎更牢固,人們一望而知。在西方傳統中,道德與宗教是密不可分的。例如摩西十誡中,前四誡都是關於人應如何待神的誡命(宗教性的),而後六誡才是關於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道德法則。在中國,倫理道德缺乏了宗教的神聖基礎。人們並不存在罪惡是對神褻瀆的概念,也不知道德行和律法的操守有其終極負責的對象。人們想法律既是由人所定,便也能為人所破。觸犯的人多了,就不要緊了。法不責眾就是了。我們能夠想像在一個價值神聖性蕩然無存的社會內,「實用理性」能定出一個「實用標準」來滿足那些最講究「實用」的人的需要嗎?據我們看來,「實用理性」對神的存在,於人的「實用性」估計,還不如法國的無神論者伏爾泰那樣精明。他說:「上帝若真是沒有,人們還得創造出一個來。」在他看來,關於「無神」的論說,應該控制在上流社會的沙龍裡。若芸芸眾生都信無神的話,那麼人們甚麼樣的事都幹得出來。這個社會必變成暴民的天下。聖經指出當人「知道神,但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得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馬書一21)
請問,所謂「實用理性」的智慧,是否正是這種自認為聰明,反變成了愚拙的一個實例呢?
上帝啊!求祢拯救我們脫離這自稱為聰明的罪所引起的可怕後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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