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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自己,尋找本我

邱清萍

哲學家蘇格拉底的門生有一天來問他:「老師,阿洗巴這個人有學問,有才幹,又常周遊列國,為甚麼還常常悶悶不樂?」老師說:「這是因為無論他去哪裡,都無法不帶著一個人,就是他自己。」

原來人無論外表如何得意,快樂與否,還得看你跟誰在一起。世界上有一個不能避逃的人,就是「我自己」。

有人說,「自己」有甚麼不好?本人偏愛自己。有一個神話故事,說有一個美男子,名叫水仙,一天,他在林中散步,疲倦了就在湖邊坐下。當他彎腰想取水喝的時候,忽然瞥見水裡有一個美少年,他的眼、唇,他的臉,都那麼的美。他看著他,跟他說話。美少年也看著他,也像在說話。以後每天水仙一早就來湖邊,與「情人」相會。然後有一天,他再忍不住了,請他的情人上來,可是對方也一樣招手,請他下去,最後他終於跳了下去。不久在湖邊就長出棵很秀美的花來,就是水仙花。

「我」自賤不得。只有一個辦法,就是面對自己,學習與自己相處。希臘文化很注重知識,在他們古都一個宏偉的殿宇上面,刻了「認識自己」四個字,認識自己是一切知識之本。

「我」的本質是甚麼?

當你照鏡的時候,你看到甚麼?你今天所看到的,不一定就是明天的你。

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飛機連續五十七天轟炸倫敦,幸好英皇家空軍英勇非凡,衝上雲霄一拚生死,結果死傷無數,但把國土保住了。戰爭結束,一些在戰火中燒傷的士兵要接受整容手術。起初,勝利的興奮和英雄的氣概還撐得住肉體的痛楚,但手術完畢,終於要面對鏡中的陌生人,所有的勇氣都消失了。

「我」其實很脆弱,要靠許多外表的東西來撐住。所謂外表的東西,譬如「我所有」,如金錢、美貌、名譽;「我所能」如成就、功績、善事;「我所屬」如國籍、膚色、地位。這些東西好像衣服,可以保護自我,增加光彩,有時也可以維擊感情;但它們畢竟只是衣服,不知甚麼時候要脫下。衣服若變成皮膚,脫下的時候就會有切膚之痛。

假如「我」就等於這些東西,失去它們的時候,「我」還算甚麼?

古往今來,很多哲學家和宗教都嘗試找尋「我」的本質,那不能再減少的本體。

有人認為,「我」是苦端禍根,應予全盤否定,才能幸福。這樣「我」為甚麼還存在呢?另有人認為「我」應回歸蒼生大地,如水之歸入大海,與萬物齊一,真我才展現,但那時還能分辨你我嗎?也有人從潛質來看,認為假以時日,環境改善,人可以達致完美的境界。但這種看法與歷史事實不符,自有人類以來,還未出現過一個完美的人。當然更無稽的是把人看成是本能的總和,受慾望支配,與禽獸無別。

一個找到「本我」的人

有一個人名叫保羅,是一位成功的大律師,律己甚嚴,有高超的品德。論美名地位,他有;論才幹成就,他能;論身份背景,他屬名門望族。可是在他的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他卻說,這些「先前以為有益」的東西,現在都當作有損的。為甚麼呢?他說因為他認識了耶穌基督。這使他對人生,對自己有了新的衡量。他不需這些外在的東西來界定自己。是飽是餓,都可以知足。換句話說,他已得到人之為人的依據,他找到了立足點,對人生際遇可以以一種平常心待之。

人認識耶穌,就找到本我。人是按神的形像和樣式被造,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能愛與被愛。除了本能,還有道德的判斷力,並能作意志的選擇,不是環境的產物。可是人用他的意志,選擇了犯罪,破壞了完美的形象。因此創造主成了救贖主,耶穌道成肉身,釘十字架,擔當我們的罪債。祂住在我們裡面,幫助我們勝過罪,按照祂自己的形象,重新再造我們。

人若認識耶穌赦罪之恩,便不會怕面對自己是罪人的事實。他也不會因為任何人生的遭遇,而失去他人生的價值,就好像一幅名畫,它的價值在乎創造它的畫家,也在乎願意出高價買它的買主。神就是肯出高價買我們的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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