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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甚至愛我這殺人犯

小黃

我是一位囚犯,在監房內得到教會送給我貴刊,閱後使我獲益良多。

在我還沒有認識創造宙宇萬物的主耶穌基督之前,我是個驕傲自大、好高鶩遠,凡事自以為是的人。我貪慕虛榮,追求物質的享受,這些都是高消費。我自己的入息不錯,但是不能滿足我的虛榮心。我因貪念,做了偏門,替一位朋友收賭債,看見很多大好家庭給賭博所害,成為破碎家庭。

事情也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天,九一年家中發生了桃色事件,我在受辱罵下,情緒衝動中殺了人。事後內心十分恐懼,只有以死了斷,以暴易暴,以命填命,這是我以前做人的宗旨,我自己要負責。於是我就引火自焚,俗語云:「人死如燈滅」,這正是我當時的想法。

但是,主耶穌沒有放棄我這個犯罪的人,把我從死亡的邊緣中拯救出來。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在二個星期的不醒人事中,我變成一個植物人。在醫院六個月內做多次手術,將一個全身燒了百分之七十五的人救回,醫生和護士也說是奇蹟。記得有位護士對我說:「既然有勇氣自殺,為甚麼沒有勇氣面對現實。」日後我信了主,知道我能獲救,是主耶穌的恩典。

住院期間,有一位牧師,只為了帶聖經給我,居然在零下四十多度的大風雪天裡,到院探望我,為我禱告,求主醫治我身體的創傷。對我這樣一個全不相識的人,牧師竟這樣關懷,令我非常感動。他給我講主耶穌潔淨大痳瘋的事,說:「你只要安靜,恆心禱告。」主再施恩給我,沒有把我這卑微的人遺忘。人算甚麼,我更不堪,主還是拯救我這個罪人。

在監房裡,心靈的空虛掙扎,可以說每一個坐監的朋友也有。他們會藉著破壞,發洩內心的空虛生存的厭倦。生命沒有目標,我們有賴教會對我們的關懷鼓勵,領我們認識主,才知道上帝仍愛我們。

信主耶穌後,我感到身上有一種力量,將我從絕望中挽回,使我重獲希望,軟弱的時候得著堅強。昔日生活中的冷傲,內心的恐懼和牽掛,不再成為我的負累。我被神帶領著,從虛假走向真實,從黑暗進入光明,從死亡朝向永生。我盼望有一日,能成為主合用的器皿。這是我的真心話。

我們這一代年輕人,生活迷惘,在社會所鼓吹的物質及個人主義裡,很容易迷失自我。創世記說明了人從那裡來,而啟示錄指出人往那裡去。我不應再糊塗地生活下去,應振作儆醒。啟示錄很清楚地揭示將來的新天新地:「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廿一4)

今日的我雖然在監房內生活,但我願用謙卑的心,在聖經裡抓著主的教訓,求主教導我如何數算自己的日子,按照神的旨意生活下去,又教導我如何在短暫的有生之年,活出無限的生命。

九四年一月(於加拿大亞省愛城監房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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