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死亡學
何天擇
人從母腹受孕起,即使不胎死腹中,或被墮胎醫生殘殺,而能順利出生,每時每刻也免不了受死亡的威脅,直至它成為事實為止。
幾乎人人都懼怕死,死卻不饒過任何人。人能登陸月球、移植器官,或使用人工心臟等,但對死亡卻束手無策,徒喚奈何。
世人為要獲得知識解答各種問題,就建立各門學科。一九一二年美國人潘氏(Rosewell Park)首倡「死亡學」(Thanatology),今天在美國已有多間學校提供「死亡學」證書或學位。但他們僅以護理學、心理學、社會學等探討,設法安撫死時的驚嚇慌張,不談生死的意義與出路,無法尋到解決之道。雖然如此,有話說,「避免死亡的話題,只會使自己更遠離生命本質的真相」,或「死亡會把人打醒」確非虛言。
在聖經中,神人摩西說:「求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篇九十12)知道生命的有限,才有生活的智慧,脫離財迷、權迷、色迷等捆綁,尋求永恆之福。人探究死亡時,會不期然想到靈界的歸宿,希望看到永恆的真相,此即所謂臨終洞察(Deathbed vision),可見「死」雖是世上生命的終結,但不是生命的滅絕(Extinction),只是生命的轉移或過度(Transition)而已。所以,正視事實,有助於真理的探索。
上帝不要人在暗中摸索,祂在聖經中對生與死的問題有詳細啟示,非世俗方法能獲得。故聖經中的「死亡學」也可叫作「真理死亡學」。整本聖經可說是為要解決人的生死問題,令人活得愉快、有意義,死得安然、有盼望。
死的來源
其實,第一個提及「死」的是上帝。上帝是生命之源,是永生上主,「生命在祂裡頭」(約翰福音一4)。人若離棄上帝,便是離棄生命。永生上帝警告始祖亞當,說,要是他違背上帝的命令吃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就必定死。可惜,始祖沒有認真看待這個警告,竟違背命令吃了禁果,造成了人人必死的局面。
死是從罪而來,如聖經上所記:「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五12)因亞當一人犯罪,罪便進入人間,人人都有罪性。大衛王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五十一5)有罪的人若無死的限制,今天的世界不仍是被暴君統治管轄麼?死是罪的對策。不論惡人怎樣兇殘,數十年後必與草木同朽,無法再禍害人間。在亞當犯罪之前,人沒有罪,死在人間並不存在。那時人與動物都是吃蔬菜或草的(Herbivorous),不是肉食類(Carnivorous)。
死的種類
上帝造人之時,賜給人「靈與魂與身子」(帖撒羅尼迦前書五23)。人由靈、魂、體三部分所組成,死也可分成三部分:
一、靈(Spirit)的死
人的靈是與上帝交通的渠道。亞當犯罪之後,逃避上帝,因為他的靈和上帝之間有了阻礙,無法交通。這死是靈的死。誠如上帝所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二16至17)保羅寫信給以弗所的聖徒說:「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以弗所書二5)未信耶穌時,「我們死在過犯中」,經聖靈重生,我們便「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這時,才有新的生命。
二、體(Body)的死
亞當在世活了「九百三十歲就死了」,這指肉身的死,在靈死後便立刻發動。但是,上帝仍讓人在肉身中活上一段時間,給人悔改接受上帝救恩的機會。死是人在地上一生的終結,是人在世的時限(defining moment),「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27)這是逃不了的,也是很多人害怕的。永生與滅亡俱在這剎那「蓋棺論定」,再無悔改接受救恩的機會。
三、魂(Soul)的死
魂指人的意志、理智、感情,代表那個人的「自我」。聖經原文常用「魂」代表「人」。肉身的死是「靈魂」離開身體。「魂」離開身子後,仍能繼續存在。有「瀕死經驗」的人告訴我們,「他們」離開身子後,仍有知覺(survival of consciousness)。換言之,魂離開身子後,不是無知無覺和不存在。靈魂的歸宿若為天堂,那是永生;若歸宿是地獄,便是「第二次的死」或永死。進入永恆境界,再無更改。魂的常存如物理學的「能量不滅」。
生命戰勝死亡
主耶穌是生命之主,傳「永生之道」。祂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十一25,十6,六68)耶穌在世時,從不為人主持喪事,因為死人遇見耶穌都活了。
其次,上帝差獨生子降世,為世人代死贖罪,就是為世人解決罪,也即解決死的問題。罪是死的「毒鉤」,解決了罪,便是將死的毒鉤除去。死的毒鉤在人死後能將他的靈魂勾到火湖裡,那是永死。因此,我們蒙主耶穌救贖的人可與使徒保羅同聲說:「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上帝,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哥林多前書十五55至57)基督徒不畏懼死亡,因為主耶穌不獨為我們解決了罪的問題,祂死後第三日復活,以大能顯明祂勝過死權,我們將來也必復活。聖經上說,主耶穌「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摩太後書一10)「不能壞的生命」便是永生,永生是死的徹底解決,令死永不翻身。
上帝將永生賜給人,為要救人免受永死,這出乎上帝對人的大愛。生命是一切價值的基本,永生是無價之寶。
基督徒的死是可羨慕的,不但脫離塵世罪惡的攪擾,回到完美光明榮耀的天家,且享受在世為主作工的「果效」。俗語說:「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上帝不但愛人,祂且要與人永遠同住不再分離。主耶穌的使徒約翰在異象中看見,並「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啟示錄廿一3至5)
「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六23)永生是無價之寶,是上帝給人最佳的免費禮物。今天,你若伸出信心之手接受,便可獲得。
願感謝、讚美歸於「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創造萬物的永活真神!(啟示錄一4)
(原載於《中信》月刊5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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