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和好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弗2:16)
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5)
人墮落後,導致與神的關係破壞,只有主耶穌才能修補救贖。
1. 與神和好(目的):神是公義聖潔的,人犯罪後,破壞了與神之間的關係。得救的一個重大意義是與神和好,重修破裂關係。
2. 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世人代死贖罪(救贖方法):人因犯罪,須接受神的審判;但是神愛世人,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降世,為我們代死贖罪。這就是福音。
3. 叫我們為主而活(結果):主耶穌從死裡復活,證明祂是神的兒子,不被死亡拘禁。祂所賜的新生命使我們成為新人,為主而活。
4. 成為基督的使者(使命):人有了新生命,行神的道,有美好見證,就可成為基督的使者。
~馬天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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