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誰為大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撒上2:29)
大祭司以利聽到一雙兒子戰場上送命,特別是約櫃被擄外邦,便一命嗚呼。這應驗了多年前神藉少年撒母耳對以利家的審判預言。以利兒子們在聖所以權謀私、搶奪祭物,並膽敢在會幕門前與伺候的婦人苟合,按舊約律法是罪該萬死。但是,以利一輩子在神面前事奉,雖無功勞多少也有苦勞,對子溺愛也不至被置於死地吧?
從人的眼光看來,以利似乎有些冤枉;但在公正的神眼裡,這不是輕罪。神曾當面指出他的罪是「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如果此後以利知錯即改,帶兒子們認識神並真心悔改,百姓們也不至於上行下效,輕看敬拜和獻祭的事。可是此後多年,他們仍不知悔改,神豈不懲罰?
我們當時常反思自己,是不是尊重父母和親友們過於尊重神,尊重工作和學習過於尊重神,尊重錢財、甚至球賽過於尊重神?如此,我們的人生優先原則將會顛倒,如週日有一場自己喜歡的球賽便會放棄主日崇拜。
~錢志群(作者是教會牧師、本刊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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