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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0日
捨己是婚姻的基石

……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

一位在中國大陸的姊妹感歎,「現時這裡許多女子擇偶的條件只有一個,有錢養得起自己就可以了;無論他有家室沒有,年紀多大。」事實上,我從一些國內的報刊中也曾看過類似的論調,女子中不乏受過高等教育,有能力掙錢謀生的。

從前女子下嫁有錢人或作妾的,多因家貧,無能力養活自己,或想為家人改善生活,故犧牲自己。可是現代女子卻只想不勞而獲,享受物質生活,這是自私。自私的人不願捨己,所以現代人婚姻多不成功。

基督徒要有美滿婚姻,就必須靠神維繫。丈夫要愛妻子,妻子要順服丈夫(參弗5:22-25),無論愛或順服,都很難做到。聖經又教導我們「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林前13:7),這更難做到。如果沒有基督捨己大愛,我們如何去愛?如何順服?如何包容?又如何能繼續相信和盼望?

有姊妹想找對象結婚,我警告她,若不預備捨己,切勿踏上婚姻之路。能效法基督捨己,才是婚姻幸福之道。

~雨云(作者是師母)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160320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6年3-4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