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主權
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太廿七3至5)
猶大下場悽慘,不是因為他犯了大罪,而是他放棄自已。他看到自己闖了大禍,對不起主,對不起良心;他無面目見人,不知該怎麼面對。他無勇氣前行,想逃避,於是走上自殺之路。這樣,他就一錯再錯,用自己的方法把自己往死裡送。
大衛和猶大有甚麼不同?大衛也犯了大罪,殺夫奪妻,陷害忠良。連他自己也說:「行這事的人該死」(撒下十二5),但他回頭,向神懺悔認罪,求神赦免。他不用自己的方法了斷,因他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過去他因為偏行己路而致犯罪,現在不能又按自己的方法來解決。面子不是問題,他公開認罪;無法接納自己也不是問題,因為神接納真心悔改的罪人。
從始至終,神要我們做的就是放下自己,跟隨祂,把生命的主權交給祂。
~馮文莊(作者是本刊及《中信》月刊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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