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做甚麼?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化後,肯定會給基督徒帶來衝擊。根據美國一項調查顯示,竟有高達九成的年輕人認為基督徒是敵對同性戀者的。面對這樣的誤解,我們可以做些甚麼?
有一位同性戀的過來人,以自身的經驗這樣分享:「面對同性戀的群體,需要以『福音』相待,福音是以愛進入人群,不是控訴,它引發同理心,產生互相接納的動力—我們都是罪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不是以五十步笑百步地定同性戀者的罪;而是以能活出福音的要求:以謙卑地認自己的罪、並以悔改的見證鋪展出一條引人歸主的路。進而逐步幫助他們建立與神親密的關係,營造可信賴、安全的環境,在其中可以放心分享生命的掙扎與成敗,並能提供得幫助的途徑,認識神的真理,帶來生命的轉化。」
其實同性戀是罪,但紛爭結黨,淫亂自誇等也都是罪。唯有當我們進入真理,才能看出真理的終極不是要定人的罪,而是給予人一份真正能活出尊嚴的自由。
~張吉莉(作者是傳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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