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爭競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加五19至20)
「仇恨」乃指與他人一種不正常的關係,先是我們頭腦裡的狀態和想法,繼而產生行為,就是「爭競」。爭競將人內在敵對、仇恨的想法表現出來。接下去還有「忌恨」,忌恨原本的意思與熱心有關,指我們原本對某件事有熱心,但因罪的緣故,原本正面的熱心會變質而成了具破壞性的忌恨。
「惱怒」就是指脾氣的爆發,隨之而來的是結黨、紛爭、異端。這些狀況使我們變成單顧自己;只要達到一己的野心便不再理會別人的死活。而人與人之間因為彼此的爭競,要讓別人看重自己,也就不知不覺會去巴結氣味相投的人,形成小集團小圈子,與意向不相投的人對抗,嚴重違背了和睦、和平的原則。
今日不單是未信主的人,就是我們這些已信主的人,也常常容易陷入情慾的網羅。若不常常儆醒,用神的話語約束和潔淨自己,即或很屬靈的人也會陷入試探中!
~姜武城(作者為本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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