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神,沒有自由
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一21)
羅馬書第一章開宗明義地告訴我們,人類最基本的罪不是說謊、偷盜、搶劫、殺人等等,而是不要神!所以神就任憑我們逞強,隨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
罪破壞了我們與神的關係;繼而又破壞我們與其他人的關係;最後還破壞我們與自己的關係,甚至會到一個地步連自己也不能控制自己。就如一些酗酒的人,起初感到自己可以自由喝酒,也可以不喝,哪知以後再沒有不喝酒的自由了。
人為何會走上放縱肉體情慾、不能自我控制的道路?乃因人幻想著自由,對神說:「神啊!我不需要祢,我要自己做自己的主人,我不要祢來干涉我的事,我要自主,我要自由!」當人如此排斥神以後,罪就成了我們的主人,我們不能不再聽它的話,再也控制不了自己,不得不活在罪的捆鎖中!沒有神,沒有主耶穌的救恩,我們就沒有自由!
~姜武城(作者為本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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