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光明中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約壹二9至10)
在教會生活裡,即或再敬虔的人一起相處,也難免有得罪別人、虧欠別人的時候。不論是別人得罪了我,或自己得罪了別人,主教導我們要學習從心裡寬恕,要盡量尋求和解,恢復隔斷的關系。
在教會生活越久,彼此寬容的功課可能越是難學;因為一些人的「牛脾氣」可能經久不改,甚或一些不合理的事,一直持續存在,都會令我們忐忑不安,甚至憤憤不平。
但使徒約翰的話再一次提醒我,不論遇到什麼情況都不應懷恨。因恨會使人如同眼瞎,什麼也看不見,活在黑暗中,充滿危險。(參約壹二11)
箴言更教導我們「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箴十九11)。求神幫助我們在教會生活中,學習更多地去愛,去寬恕。愛那些不可愛的、也寬恕那些不合理的人和事。雖然事情的結局不一定如我們期望,但我們若能行在光明中,神必成就祂更美的旨意。
~徐道勵(作者為本刊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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