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誰的奴僕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六16)
把人比為罪的奴僕和義的奴僕,保羅不是先例,在約翰福音書中,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在以賽亞書中,父神提到了主耶穌是義僕:「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五十三11)
從生命本質的角度來說,人只有兩類,一類是罪的奴僕,另一類是義的奴僕,別無第三個選擇。我們沒信主前,就是在罪中取樂,受罪誘惑,撒謊、自私、驕傲等毛病已習慣成自然,以至於「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
當我們得救後,從罪的捆綁中解放出來,我們可能以為將來天堂的門票已到手,現在犯錯也能得神赦免,因而覺得萬事大吉,無後顧之憂了。不必要再當甚麼奴僕,受那麼多約束,這實在是個錯誤的想法。我們被主的寶血所贖,祂便成了我們的主,雖然祂免了我們的債;但我們仍應該順從祂,受義約束,按祂的樣式來生活。
~錢志群(作者是本刊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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