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自由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
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6)
得救之前,我們「作罪之奴僕」(羅六20)。感謝神,我們藉著主耶穌擺脫了罪的捆綁和死的約束,得以自由;可是,在靈命微弱的時候,我們很容易顧念罪的習慣,常認為信主後反倒有很多不自由了。有很多事必須做,就如去教會,什一奉獻,愛不可愛的人;又有很多事不能做,不僅要戒色、戒賭,還要戒煙、戒酒…… 。
德國著名哲學家尼采(Nietzsche)在年輕時,是個很敬虔的基督徒,父親還是路德會的牧師;但他後來覺得,在基督教裡不能放縱自己的情慾,不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最後放棄了信仰。結果,他因患有嚴重的梅毒性病,孤獨地住在海邊的一所房子裡11年,至死年僅56歲。
罪的放縱不是真自由。打罵能發洩不滿;卻會帶來仇恨。驕傲可以滿足虛榮心;卻會招致鄙視。魔鬼正是用罪的一時之樂來控制人,賭博會漸成賭鬼,吸煙會漸成煙鬼,酗酒會漸成酒鬼,好色會漸成色鬼。最可怕的是,離世後還會陪魔鬼一同去地獄。而主給我們的自由,雖有生活上的約束;但卻是生命上的真自由。
~錢志群(作者是本刊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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