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公義的要求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4)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十二14)
提到仇敵,你會想起誰?也許你會想起過往有嫌隙,得罪過你的人,想到你的傷痕仍未癒合,要跟他保持距離。
「愛你們的仇敵」、「祝福那逼迫你們的」是主耶穌的教導。祂不單要我們關懷陌生人,更要我們愛傷害過我們的人。這種要求確是超越公義、超過人的能力,甚至較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或孔子「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等教訓更為超越。事實上要衷心祝福一個傷害過自己的人,有點「違反人性」。說坦白話,不在心中或在言語上咒詛對方已經很好了。
但只要我們回想自己以前未相信主時,不也是與神為敵嗎?我們悖逆主,滿心驕傲,拜偶像,說謊,不孝敬父母,自以為是……,這些曾經甚至現在)多麼深地傷過主的心?但主仍要救我們,並為我們代求。若我們為「仇敵」祝福禱告,必更認識神的大愛。
~岑美霞(作者是教會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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