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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灵修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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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5日
超越公义的要求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五44)

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罗十二14)

提到仇敌,你会想起谁?也许你会想起过往有嫌隙,得罪过你的人,想到你的伤痕仍未愈合,要跟他保持距离。

“爱你们的仇敌”丶“祝福那逼迫你们的”是主耶稣的教导。祂不单要我们关怀陌生人,更要我们爱伤害过我们的人。这种要求确是超越公义丶超过人的能力,甚至较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或孔子“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等教训更为超越。事实上要衷心祝福一个伤害过自己的人,有点“违反人性”。说坦白话,不在心中或在言语上咒诅对方已经很好了。

但只要我们回想自己以前未相信主时,不也是与神为敌吗?我们悖逆主,满心骄傲,拜偶像,说谎,不孝敬父母,自以为是……,这些曾经甚至现在)多麽深地伤过主的心?但主仍要救我们,并为我们代求。若我们为“仇敌”祝福祷告,必更认识神的大爱。

~岑美霞
(作者是教会传道)
本文链结: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sm20110115
网上转贴请注明"原载《传》双月刊2011年1-2月(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