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找藉口
耶和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出卅四6至7)
「滅六國者六國也,非秦也。」詩人杜牧寫六國何以被滅,沒有為他們開脫責任。六國若知道愛護百姓,則足以抗拒秦國;同樣,秦國若體恤眾生,也不會走上驕奢黷武的亡國之路。從古至今,無論是屬世還是屬靈的事,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神以祂豐富的慈愛和智慧救贖了我們,有些人卻往往以神是預知和預定的神、祂掌控一切為理由,為自己的犯罪推卸責任,又為不向神盡忠盡責找藉口。神賦予人自由意志,人在諸事上有抉擇權,也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亞當選擇惡者的謊言,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在舊約時代,神對於以色列人所行的許多悖逆之事,從來沒有置之不理。如今我們有全備的聖經提供生活行為的準則,有聖靈保惠師在我們心裡指教、提醒,我們更當順服神的帶領,不能以「不知道」、「主沒有禁止我」等等為藉口,為自己的行為推脫責任。
~海顏
(作者是加拿大一位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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