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世人同轭?
以斯拉说:“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祂使王起这心意修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拉7:27)
神的事工可接受政府的资助吗?这问题不容易回答。起初我对这方面也有疑问,后来再细读经文,看到两个关键地方:
1. 王的资助没有任何附带条件,既没有干涉,也没有控制犹太人的信仰内容。我相信这是以斯拉认为可以接受王资助的一个重要原因。
2. 王与谋士差以斯拉去,是要“照你手中神的律法书察问犹大和耶路撒冷的景况”(14节),即波斯王差他去察看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人有没有照摩西的律法生活——这岂不正合神的心意吗?看来,以斯拉过去曾与王、与朝中大臣谈过遵守摩西律法的好处。王和朝中高官都觉得,如果犹太人遵守摩西的律法,他们就会成为良好的公民,有稳定社会作用,不会搞动乱,减少他们的头痛,对王的统治有益无害。这是亚达薛西王支持以斯拉回国的原因。当王的捐助与神的旨意配合,完全不干涉信仰,这种捐助自然可以接受。
~陈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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