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灵责任
以斯拉祷告,认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时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里,成了大会,众民无不痛哭。 (拉十1)
我住蒙大拿州时,在美国教会敬拜。爽朗喜乐、身高体壮的牧师常在讲道时泪流满面,跪在台上举目忏悔。最近读以斯拉记,从祭司的后代、以色列第一位熟知律法的文士以斯拉身上,更加深了我对那位牧师在讲道台上忏悔行为的感悟。他的悔改不仅是为自己,也是为了教会的会众。
再看以斯拉,他在领百姓从被掳的外邦回到圣城耶路撒冷后,发现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与异族通婚而仿效外邦行可憎之事,痛悔不已,撕裂自己的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参拉九3),双膝跪下,举手向天,哭泣认罪。这本不是他的错,他也没有娶外邦女,怎么有如此大的伤感和对神的亏欠?因为神拣选他做事工,也给了他爱人如己的负担。后来的保罗为了福音,更是“不以性命为念”(徒二十24),甚至“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九3)这些一心为民、为公而忘私的忠仆,神必喜悦,实在是我们事奉主的人学习的表率。
~钱志群(作者是本刊编辑,著有《省府大院走出个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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