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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意外的結局

王其昌

人不免一死。但死後怎樣呢?一了百了嗎?人死如燈滅嗎?轉世投胎嗎?還是變作孤魂厲鬼?

都不是,上帝明白啟示:死後有審判!

不但有審判,而且結局可能出人意表。怎麼說呢?很多人說:「我對得住天地良心。」「我做人堂堂正正。」「我是個大好人。」言下之意是,即使死後有上帝,有審判,他們仍可過關。

另有人說:「宗教都是教人行善。信什麼都無所謂,殊途同歸。只要不是邪教就行了。何必執著?何必說哪宗教對,哪宗教錯!」

又有人說:「我父母是基督徒。我從小每星期天做禮拜。」或說:「我信耶穌,有禱告,將來當然上天堂。」

不過,到那天,結局可大出人意表。

耶穌用比喻說,有一天,上帝要將萬民聚集在祂面前,像牧羊人把綿羊和山羊分開(馬太福音廿五 31至46)。有些人行善,自己沒放在心上;有些人涼薄寡恩,自己卻不曉得。到審判那日,兩種人都大吃一驚:我是這樣的人嗎?原來在上帝眼中,有些人並不如自己所想的乏善可陳;另有些人卻遠比自己所想的壞。這裡的真理值得我們慎重思考:

一、為我們從今生進入永生定位的是上帝。是上帝審判我們,不是我們審判自己。所以說自己是怎樣的人,將必如何,那沒有意義。除非我們的尺碼根據耶穌的真理,不然在審判之日將大吃一驚。

二、善行並非不重要。上帝曾藉雅各說:「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雅一27;二15至16)美國上世紀的宗教家衛斯理約翰曾經說:「一個不願進入人類貧窮中的宗教不是一個宗教。」人說自己信耶穌,卻沒有愛心及善行,他的信心是死的。信心的表現是愛。那些自命有信心卻沒有愛心的人,有一天將要發現自己被拒於天國門外,聽到主說:「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不作在我身上了。」行為是生命的果子,好樹結好果子,壞樹結壞果子。耶穌說祂是真葡萄樹,我們是枝子,我們生命的果子繫於我們和耶穌的關係。

三、做在弟兄中最小的一個身上,就是做在主身上。你以為「愛主、服侍主」僅是一些宗教活動嗎?請你再三思主耶穌的話:「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廿五40、45)不要自欺欺人,「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愛上帝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

(約翰壹書四20至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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