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领
蔡江佩怡
一九七七年,我与丈夫国珍从台湾来美国念书。我们有两个儿子,卓学和卓言。八六年国珍开始创业,做电脑软体公司,我自己成立了金洋地产公司,两人共用一间办公室。一九九一年,由于美国电脑软体不景气,国珍就决定结束电脑公司,并积极开始找工作。
一九九二年,湖木市基督教播道会正积极寻找新堂址,当时我很想为上帝做一些事,也想加入他们的教会,但不知神的带领如何,我就迫切祷告说:“主啊,若祢帮助我为教会找到新堂址,我就深知祢要带领我加入这教会。”
一九九三年八月上旬,一位美国人C先生(Edwin Cies)致电给我,请我帮他卖掉他名下的一座商用建筑物。次日,我们在那座建筑物会面,签了合约,他答应给我百分之七的佣金。当天,在我驾车回家的路上,心想这座建筑物十分适合做教会,地点也适中。回家后即致电袁牧师告知一切,并相约次日到这座建筑物会面。接着第三天,袁牧师又带同教会购堂小组的成员再度去看该建筑物。之后每个人都感满意,并决定以不讨价还价方式与业主商讨买卖事宜。
于是我就邀约C先生跟袁牧师及建堂小组成员见面签约。在价钱谈得差不多后,我就要求业主允许我将百分之七的佣金减至壹元,以便降低售价,他听后十分感动,就主动把售价减至他向银行贷款的金额(十二万元)。可是在他向银行贷款的文件中,载有一条文:若把银行贷款提早付清,业主要付银行六个月利息的罸款(六千六百元)。我当时为这事内心一直不安,因为卖方以银行贷款的金额出售这座建筑物给华人教会,等于送给教会,他不但没有赚钱,还要缴交近壹万元现金罚款来过户。
我祷告三天后,即写信给贷款银行的董事长,告知他有关卖主以银行贷款额将其产业卖给华人教会,请求银行不要向卖主追讨六个月的利息罚款。次日,银行董事长来电,要我将合约传真给他。当他看见合约上注明金洋地产同意把佣金由百分之七减至壹元,他就立刻召开董事会,结果所有董事投票通过,决定不追讨卖主的利息罚款六千六百元。当我将结果告知卖主时,他感动得快要哭出来,并一再感谢,认为这是神的恩典。这座建筑物已空置了三年,一直卖不掉。当时银行估价是廿五万元,故此,卖主认为这是神的旨意要将它留给华人教会。后来,我请律师代表我们办过户手续,组织非营利公司;并请检查员检查建筑物的结构和地基。当他们知道这座建筑物将做华人教会时,都愿意义务帮我们,不收任何费用,因他们都是与我多年有生意来往的基督徒。
一星期后,一间工程顾问公司主动致电给国珍,问他有没有兴趣去应试一份工作,几天后,公司就下了聘书,给他一份很好的工作,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国珍正式上班。我与他多年共用的办公室就只剩下我一人。我当时想把办公室出租,以便加入规模较大的房地产公司工作。连登了三个月的报纸,办公室仍未能租掉,而我跟房东尚有两年合约才满,在我未能将办公室租掉前,实不容许我加入其他公司。当时丹佛巿有一间很大的房地产公司(Moore Commercial),我跟公司内很多经纪人都十分熟,他们知道我正计划加入大公司工作,便主动向他们的董事长推荐我。于是,该公司董事长来电约我谈了三次,在一九九四年一月初,就下了份合同给我,同意把我现有办公室的两年合约接过去代我出租,并请搬家公司将我的办公室设备搬回家,同时我将有自己私人的办公室和秘书,聘书上要我二月一日正式上班,我的职称将是副总裁(Vice President),实质上是金洋地产公司与他们合并。
当我拿到这份合同时,心中又喜又忧。喜的是:从今以后,我不用孤孤单单地一个人在办公室做事,可以与更多房地产同行共事。忧的是:我不知道这是出于神的旨意抑或自己的意愿?当我把合同拿回家跟国珍商量时,他坚决反对,并主张我保持现状,留在办公室做一人公司的老板。时间逐渐迫近,我必须在一月份最后的周末决定是否签约,以准备在二月一日(星期二)正式上班。于是我愈发迫切地向神祈求,求主为我开路。那些日子我每天对神说:“我是多么愿意能将办公室搬回家,好能与两个儿子有更多在一起的时间,同时可以有更多安静的时间研读祢的话。若把公司搬回家,支出减少,我的工作压力也相继减轻,我就能抽出更多时间为祢工作,愿祢指引。”
一九九四年一月廿七日(星期四)下午五时,我送小儿子到学校参加活动,在我回家的路上,突然有一部大卡车在前面路口出现,由于当时地面积雪,非常湿滑,那部大卡车失控,猛然地迎面向我撞过来,我把车子急转向右边,但还来不及躲避,大卡车已撞向我的驾驶座位旁边的门。我不禁大叫出来,由于嘴巴大张,车窗所有玻璃碎片都纷纷掉进我口中,我就昏迷过去。
当我醒过来时,救护车和消防车正在电焊车门,要将我从车厢内救出来,因为车子震动得很厉害,有一股热气把我震醒过来。当时我以为自己已魂返天国。在迷糊中,我只想呕吐和睡觉。当救护人员把我抬进救护车后,就开始把我的衣服一件一件剪开,以便进行急救工作。不久,我被送到医院的急救病房,当护士要把我的衣服挪开时,我才发觉自己的左手和左腿完全失去知觉。我的头发和全身布满玻璃碎片,许多玻璃碎片亦从我口中不断地吐出。当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感谢神!车祸发生时,我宝见儿子不在车上。第二个反应是:感谢主!他仍让我的生命存留。我立刻想起腓立比书四章六至七节的话:“应当一无罣虑,只要凡事借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基于神的保守,我在急诊室度过漫长的一夜,没有一点儿难过和忧虑,内心充满了平安和感谢。因为我深知,神没有接我回天家,一定有他的美意在我身上。即使我将变成残废,下半生要靠拐杖走路,我将仍是满心感激、赞美神的恩典。住了五天加护病房,出院时,医院送我一对拐杖。
回想去年一月,我把旧车以五百元卖掉,换了这部八九年的富豪(VOLVO)时,我并不高兴。因为当时以一万五千元,我可以买一部全新的日本车。可是国珍坚持要我买一部VOLVO老车,因为其车身全是钢造的,十分坚硬安全。当时,我虽然不开心,仍照他的意思去做。如今想起来真要感谢他有先见之明。由于这部VOLVO车身坚硬,才使我在这次大车祸中不致丧生。在此感谢国珍!
我在医院的加护病房住了五天,每天都安安静静地读经和祷告。弟兄姊妹及朋友、客户们,每天陆续不绝送食物、鲜花和卡片来,他们爱心的探望带给我很多的温暖。与我同房的女病人也在同一天出车祸,伤势较轻,但日夜呻吟、抱怨和哀哭,惹得医院上下鸡犬不宁。她住院期间,很少人探望她,连她十八岁的女儿都不愿来接她出院。她最后只好叫计程车回家。住院期间,她常半夜伤心欲绝,我就用圣经的话安慰她,并念圣经给她听,让她知道虽无亲人、朋友关心,神却永远爱她。在她出院那天,她对我说:“你好像是来医院度假一样,我从未见过一个出车祸的人住加护病房内,仍能整天嘻嘻哈哈,有说有笑。我相信你所信的神确实与你同在。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像你一样,丝毫不抱怨遭遇不幸。”
神的安排真奇妙,国珍找到新工作后,我们的健康保险刚在今年一月生效。我在这次车祸就由他公司的健康保险支付的巨额医疗费,免去经济上的额外负担。我住在加护病房五天,医院帐单已超过两万美金,美国医院实在住不起!
我十岁时,母亲过世。母亲离世前,多年住在医院,我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母爱。我从小与两个弟弟相依为命,一同长大。故此,我很珍惜跟两个儿子在一起的时间。自他们出生以来,就对他们无微不至。如今为了儿子,我想搬回家办公,国珍反对;这次车祸后,出院三天,同一栋办公大楼的邻居主动来电,要租我的办公室,现在国珍已不再反对了。正如圣经所说:“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马书八章28节)
在这次车祸中,神不但没取回我的性命,又带领我把公司搬回家中,使我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目前我已加入了播道会,神的带领奇妙,令我满心赞美感谢,愿更多的事奉他。
(赖黄洁珍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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