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你得到真自由
文文
十三世紀末,在蘇格蘭有個叫華勒斯的民族英雄,以自己的血肉之軀和極其簡陋的兵器對抗不可一世的英國軍隊,為的只是爭取蘇格蘭的獨立。他領導的反抗失敗了,但他被斬首前撕心裂肺地呼喊出一個詞「自由」,大大感動了當時的蘇格蘭人民。後來人民在另一位領導人的帶領下高喊著英雄的名字,最終贏得了渴望已久的自由。
無獨有偶。幾個世紀後,1775年3月23日,蘇格蘭裔美國人派屈克•亨利(Patrick Henry)在維吉尼亞州聖約翰教堂發出了讓人們振聾發聵的演講。他的一句名言成為數百年來人們的心靈渴望:“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不自由,毋寧死!)
人類歷史以來,多少人甘願為爭取「自由」付出生命的代價,我們實在有必要來思想,到底甚麼是「自由」?
活在心靈牢籠中
有一群美國高中生,經過討論和思考,他們給出了關於自由的定義:「自由就是能夠不受約束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換句話,為所欲為就是「自由」。這種自由觀不僅是那些高中生們,很多成年人也是如此理解。
現代社會再沒有奴隸,所以談到「失去自由」,人們立刻就會想到「坐牢」。確實,任何人在牢獄中是沒有自由的。犯了人間的法律,就必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沒有觸犯人間法律的人們,還在犯另一個法,就是上帝的律法。人生來就帶著罪性、自私、貪婪、仇恨、嫉妒、欺騙、驕傲、淫心,特別是不承認和不感恩上帝。所以,罪的代價使每個人一生與罪為伍,並且都有一死。如此人生,當然沒有真正的平安和喜樂,說到底是無自由的。
美國有位華人牧師前往洪都拉斯監獄傳福音,他一開口就強烈地吸引了眾受刑人。他說:「你們坐牢失去了自由,其實我過去的生活和坐牢沒有兩樣。你們觸犯了國家法律要受刑,我觸犯了上帝的律法更是要受死的刑罰。你們看我現在是牧師,可是我信耶穌之前,我的生命哪有自由可言?我是從『死裡逃生』出來的。我年輕時為了高升,說謊,做很多違心的事情。我也不想那樣,但身不由己;以前我對妻子總是傲慢無禮,雖不想發脾氣,好好過日子,但哪裡做得到,最後婚姻也沒有了。不管我多麼努力想要經營好自己的人生,但更多的是痛苦與失敗、失望與惱怒。許多事情發生讓我真正認識到我的生命中完全沒有自由和善良,也完全印證了聖經的描述:『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馬書7:18-19)那讓我心靈坐牢不能自由的是誰呢?就是我生命中的罪。」
這位牧師過去的人生經歷就是「隨心所欲」過日子的典型寫照,也是我們所有人的心靈寫照。隨心所欲的人生看起來「自由」,實際上完全被罪捆綁。
假自由吞噬生命
一本暢銷書改變了美國人的命運,毀掉了幾代人,這書就是本傑明•斯波克(Dr. Benjamin Spock,1903-1998)所撰寫的《嬰兒和兒童保健》。書中倡導:「不要因為孩子做錯事情處罰他們,讓孩子自由成長,他們就能自我發揮他們的才華。」這和聖經教導:「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箴言22:15)正好相反。結果現在的美國孩子完全不將父母放在眼裡,上帝賜予父母的權威蕩然無存。孩子未成年就懷孕墮胎,吸毒屢見不鮮。無數個美國家庭的父母吞噬著孩子不被管教的惡果,心靈破碎,生活苦不堪言。
美國給全世界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性自由」「我的身體,我做主」。隨心所欲的現代美國,五個人中就有一個人因為「性自由」感染各種不同的疾病,甚至是絕症,病人終身痛苦;而婚前同居的離婚率比合法結婚的高出兩倍,這就是不遵循上帝之「道」的責罰。心靈,身體完全沒有自由,在「自由」的天空下,過著牢獄的日子。
上帝賜下真自由
「自由啊!你在哪裡?」數千年來,墮落的人們一直在尋找「自由」。回到聖經,我們立刻就要高聲歡呼,「追求自由」就是整本聖經的主題。
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祢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8:31-36)
要得「自由」就必須先認識天父的兒子──耶穌基督。上帝愛世人,祂不願意看著墮落的人類永遠為罪的奴僕,因此上帝差遣主耶穌來到世界上,呼喚人們跟隨祂,在祂的帶領之下重獲真正的自由。主耶穌來不是教導我們道德,而是重生了我們,讓我們從死亡、罪惡和任何奴役我們的事物中解救出來,並在今生和來世獲得真正的自由。
沒錯,許多重生的基督徒仍然與罪惡抗爭,但他們不是罪惡的奴隸,因著基督救恩的大能,基督徒可以從貪婪、虛榮、驕傲、色情、成癮、惡行、自私,以及陽光下任何其他罪惡的束縛中解放出來。那位去洪都拉斯監獄傳福音的華人牧師,最終放棄「隨心所欲」的「自由」生活,甘心樂意讓耶穌作他生命的主,新的家庭和事業都降服在「聖經」的指導原則之下,蒙上帝恩典加倍得福。
歷代以來,數不清的基督徒以自己的生命見證了耶穌救贖所帶來的生命自由,許多基督徒甚至「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羅馬書5:3)羅馬尼亞魏恩波牧師因為持守信仰,在1948年被秘密警員逮捕。之後的15年裡,他在監牢中不斷被拷打,鐐銬,多次瀕死;監禁期間的毆打虐待,使他留下18道深深的傷疤,無人知道他是否還活著。當他終於出了監獄,向全世界見證:在最黑暗的日子,他從來沒有失去平安、盼望和對耶穌基督的心靈敬拜。殘酷的折磨之後,人們見到的是一位充滿信心、力量、寧靜的紳士,完全看不出曾經的苦難。
親愛的朋友們,不要自欺,在罪中完全沒有自由。悔改吧!不要再作罪的奴隸,讓聖靈來帶領和幫助我們遵守聖經的教導,使我們的生命一天天長大成熟,永遠享受上帝的榮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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