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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親手寫的字

錢志群

天地萬有絕不是人類所造,而且在規律中井然有序,都見證著上帝奇妙的創造。上帝的言語非凡,「諸世界是藉上帝話造成的。」(希伯來書11:3)正如詩人所讚歎的:「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祂口中的氣而成。」(詩篇33:6)但是上帝是不是只動口不動手?不是。雖然創世的六日裡都是「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篇33:9),後三天是既動口又動手,「上帝造了兩個大光」,「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造出野獸」,「造男造女」(參創世記1:16-27)。所以,大衛王感歎道:「我觀看祢指頭所造的天,並祢所陳設的月亮星宿。」(詩篇8:3)

在人類犯罪後,上帝默示先知、門徒們,將祂創世造人、愛人、救贖人類的偉大作為都記錄下來,寫進聖經,以曉諭人類創世的真相、救贖的真理。除了先知,祂還差遣天使行事,處處彰顯上帝的大作為。聖經特別記載了上帝三次親自動指頭向人們寫字,顯示了祂的公義與慈愛。

1.第一次是上帝在兩塊石版上向人頒佈十條誡命,指示人要敬畏真神,良善待人。那不是一般的石版,「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石版。」(出埃及記31:18)上帝是個靈,為何親自顯出指頭在硬物上寫字?為甚麼不吩咐天使去做這事?因為這事太重要了。自從上帝所造出的亞當和夏娃偷吃了上帝警告他們不可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人類就代代生活在罪中,所以上帝要與祂所揀選的子民立下聖約聖規,要求人過聖潔的生活。

2.這十誡雖然簡潔易懂,但是人能懂不等於能遵守。一代又一代人都悖逆祂,壓根兒不按十誡行事為人,所以上帝就允許北國以色列亡於亞述,南國猶大亡於巴比倫,甚至任憑他們毀壞已形同虛設的聖殿。但是巴比倫伯沙撒王也太過囂張,在王宮中設擺盛筵,群臣嬪妃們用這些從聖殿裡擄來的金盃銀碗,狂歡痛飲,讚美他們的假神。然而正當眾人酒酣耳熱之際,「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臺相對的粉牆上寫字。」(但以理書5:5)國王立時心驚膽破,魂不守舍。那些牆上的字,顯明了上帝的審判。「當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但以理書5:30)上帝讓瑪代人打敗了巴比倫國。上帝的律法和誡命豈是兒戲?聖經也同樣告誡人們:「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的!」(希伯來書10:31)

3.但是一代代世人仍然違背上帝的誡命,即便被擄受辱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於是愛我們的上帝就差派祂的獨生愛子主耶穌藉著童女感孕,降世為人。無罪的主耶穌被有罪的世人釘上十字架,替人類獻上了贖罪祭。在上十字架前,聖經特別記載了祂用指頭在地上寫字的事。那次寫字,正是上帝向人類表明救恩。

那天,耶穌正在聖殿裡講道傳福音,「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祢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祂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約翰福音8:3-6)依照摩西律法,犯姦淫的如不用石頭打死,便違背了律法,因為十誡的第七誡就是「不可姦淫」。在細化十誡的典章中更是規定,用石頭打死行淫者(參申命記22:22-24)。如果耶穌說,按上帝的律法打死那婦人,這又違背了羅馬法律,因為當時以色列民族被羅馬人統治,判人死刑應根據羅馬法律。

耶穌不回答那些人,而是兩次彎下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這次沒交代甚麼字,以致兩千年來人們產生了不少聯想和猜測。其實寫甚麼,可能包含在耶穌說的三句話中。第一句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翰福音8:7)如果按上帝的律法從心裡定罪的話,誰能站得住?誰沒動過淫念?「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7-28)於是那些抓行淫婦人的人一個一個都走了。耶穌又開口說了第二句話:「『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妳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約翰福音8:10-11)接著耶穌就說了第三句話:「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8:11)三句話裡重複一個字,那就是「罪」。

「我也不定妳的罪」,這正是耶穌降世的目的:「因為上帝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翰福音3:17)耶穌第一次來世上是背負代贖我們的罪,悔改信祂的就不會被定罪,但祂要求得救的人「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聖經是本生命的書,每章每句都是寶貴的,但是上帝親自用指頭為我們寫下了重點中的重點:律法、審判與救贖,其目的是告訴世人:「主耶和華啊,祢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祢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祢。」(詩篇1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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