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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規

羅妮麗

我有一位律師朋友,有一天給我打電話,情緒激動地告訴我他家剛發生的一件事。他有四個兒女,移民來美國後常為孩子的教育問題與我溝通,尋求一些幫助。

因疫情居家令,孩子們都在家裡上網課。那天,五歲的兒子被老師從網課教室裡踢出來。原來他兒子用手機上網課,拿著手機意外地走進衛生間,鏡頭正好對著正在洗澡的九歲姊姊。老師發信息告訴他這事,並表示課後要與家長談話。他簡直肺都要氣炸了,多丟臉的一件事,他因此而狠狠地懲罰了兒子一頓。

我聽完後,給了他四點建議:

第一,你應該非常感謝這件事情的發生。

他聽後覺得很納悶,說這有甚麼值得感謝的?我說,如果你的孩子處在青少年期,這個行為就會有很嚴重的後果,可能是網絡性虐待,你的兒子會被社會工作者找去。對你女兒來說,也會是一件很羞愧的事情,幸虧這件事情發生得早,是個很好的提醒,你有時間來教導孩子。

第二,這都是為人父母的錯。

他一聽是他的錯,就很不高興,怎麼能是他的錯呢?我說,你要和孩子開一個緊急家庭會議,先向孩子們認錯,因為你作為父母沒有教育孩子的安全意識,女兒在洗澡的時候應該把門關起來並且鎖上。他說,在家裡面還要鎖門嗎?我說,家裡安帶鎖的門都是為了安全,即使在家裡也要養成這個習慣,而且習慣是從小養成的。當門被關時,其他人想進這個房間都需要敲門。我問他,這兩點你教過孩子嗎?他在電話那邊沒有說任何話。

第三,家裡應該製定最起碼的家規。

比如安全意識和尊重別人的家規,哪怕是父母進孩子的房間也需要敲門。他說,我作為父親當然可以隨時進去查看。我說,家規對家庭不同成員可以有不同的針對性,但是有些家規還要盡量考慮一致性,特別是有些家規涉及到與社會習慣的對接。就敲門來說,是對別人隱私的尊重,孩子在外也好,長大也好,都當懂得這一點。

第四,給老師發一封感謝信。

在你平靜後,給老師發一封感謝信,謝謝老師細緻嚴格地教育孩子,並把這件事告訴了你。要向老師講清事情,並檢討自己作家長的失職。

律師朋友最後說,雖然這是一件丟面子的事情,但還是要敢於面對。

聖經告訴我們:「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篇127:3)所以上帝非常強調父母對兒女的教導天職:「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而且要「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箴言19:18)當然管教不能隨心所欲,「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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