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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兒的悲劇

方華

有兩個女人,同住一室。她們先後各生下一個孩子。不久,其中一人不小心在睡覺時壓死了自己的孩子,於是趁室友熟睡,把孩子調包。活孩子的母親發現孩子死了,細看卻不是自己的孩子,就要奪回自己的孩子。死孩子的母親當然不承認自己行詐,堅持活孩子是自己的。兩個女人爭吵不休,一直鬧到國王面前。

這事發生在公元前九百多年( 中國周朝),未有DNA驗證,國王只能按自己的智慧來斷案。他說既然兩人都說孩子是自己的,那麼把孩子劈開兩半,分給她們吧!一聽到國王的話,甲女人馬上退讓,說自己不要孩子了,讓乙女人把他領去吧;乙女人則說,一人一半很公平。國王說:「 真母親才會心疼孩子的安危,寧可失去孩子,也要保護他的性命,由此可知孩子是甲女人的。」把孩子砍成兩半,看來是瘋狂的判決,卻是智慧的判斷。國王的判決贏得國民對他的尊敬。

這是舊約聖經中的著名故事,判案者是所羅門王。所羅門王是以智慧聞名於世,我相信,如果他身處今天的廿一世紀,他的智慧更要大大發揮,因為世情變遷,事情更說不準了呢。比如說,中國人向來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話顯然不正確,因為虐兒案件之多,令人怵目驚心。

年初,先後有兩則新聞令人久久不能釋懷。一則發生在南韓,有對年輕夫婦被捕,因為他們活生生餓死自己幾個月大的女兒。當執法人員事後上門檢查時,發現一個奶瓶內的剩奶早已發霉。這對夫婦經常不在家,他們流連遊戲機店鋪,沈迷於網上遊戲,疏忽照顧嬰兒以致嬰兒餓死。諷刺的是,他們沈迷的是一個網上養孩子的遊戲,當他們忙於把網上女兒養大時,親生的女兒卻餓死了。另一則在香港,也是一對年輕夫婦餓死了自己的女兒。女嬰死亡時三個月大,體重卻比初生時還輕。這對夫婦辯稱沒錢買奶粉,但法官指出,他們有錢買香煙。這樣的案件,如果由所羅門王來審判,不知道有否比懲罰更好的辦法。

大作家魯迅曾經寫過一篇文章,他說當老師的人要進師範學堂,應該也開設「父範學堂」讓要做父親的人去受教育。生孩子是生理現象,可是很多人雖然生理成熟了,但心智不成熟,承擔不了育兒的艱辛,甚或有性格偏差,更造成悲劇。可是,強制接受教育才可生孩子是不可能的事,因為生育乃是人權。

人權的理據是對生命的尊重。都說生命寶貴,生命為何寶貴﹖因為生命是源於創造主,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也創造了人,而且對人傾出祂所有的愛,因此人有崇高價值。可是,只提倡人的價值,卻忘記或否認人的價值是源於上帝,只以為是生而有之,這正是人給自己的陷阱。

父母有管教之責,但有些父母沒有負起父母的責任。而在一些地方,高舉人權至一個地步,父母也難於管教子女。人間充滿矛盾,因為人多年來都背棄真神,真理不在他們的心裡。虐兒的悲劇,為父母者當然應該受到懲罰;但無辜生命的苦痛,也應促使我們去反省我們社會的一些根本問題。我們沒有所羅門王的智慧,但也不至糊塗度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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