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母親送一束不凋謝的花
錢志群
有篇報導,說的是南京師範大學女學生呂達,帶著雙目失明的媽媽一起上學。在她出生前一個月,母親因意外事故視網膜脫落,父親離家出走,杳無音訊。襁褓中的呂達和失明的母親風餐露宿,靠乞討為生。六歲時,呂達靠「希望工程」資助邁進了學校門坎,母親也被安排到一家福利工廠。福利工廠倒閉後,母女倆又進入福利院。她勤奮苦學,去年高考雖達到了北京大學的錄取標準;但她選擇了生活水平相對便宜的南京市。她說:「我就是媽媽的眼睛,再苦再累我也不離開她。」學校和社區因為她的孝心,用各種方法幫助她們,母女倆終於在南京安了家。
這樣的感人故事在「百善孝為先」的中華民族,應該是不勝枚舉。其實孝心也不是中國的專利,自一九一四年美國國會規定,每年五月的第二個星期日為母親節以來,已有九十五個年頭了,就是為表達對母親辛勤付出的敬重和感謝之情。
然而,傳統的美德也遇到了一些時代的難題。在中國,改革開放的政策將人們的事業空間拓展到天南地北,甚至國外。很多人成年後便如鳥離巢,遠離故土、遠離鬢髮漸白的父母。特別是獨生子女政策下成長的新生代,他們置身於倒金字塔式的家庭結構中,一對父母上面還有四位祖父母。他們離開家門後,不僅自己的父母,甚至祖父母們都在孤寂度日。據估算,如今中國有四成多的家庭是由一對獨居的老夫婦組成。這個數字屬實的話,那就有很多問題留給社會、政府,特別是作兒女的晚輩,如何來孝敬父母。
我們無法都像呂達那樣攙著盲母去求學;但是在求學求業、經營小家的時候,都不應該忘掉母愛。母愛是生命締造者所特別賦予的一種造化、一種本能。由於生理的特性,母體在孕育胎兒時,就開始孕育天性上的情感。母愛瑣碎得事無巨細、無微不至,伴隨我們的成長,很多生活細節中都有母愛留給我們溫馨的記憶。大多數時候,我們與母親都是在平凡歲月裡度過的。但是假設遇到大病大災,母親和父親一樣,都願為我們替代承擔,甚至獻出生命。去年,中國四川大地震中,救援人員從廢墟中找到了一位已經死亡的母親,卻驚奇地從她的身體下面發現她三至四個月大的寶寶,包在紅色帶黃花的小被子裡,安然熟睡著。因為母親身體的庇護,他毫髮未傷。隨行的醫生解開被子為嬰兒做身體檢查時,發現一部手機塞在被子裡,打開屏幕有一條已經寫好的短信:「親愛的寶貝,如果你能活著,一定要記住:我愛你。」這句可歌可泣的遺言難道不是對母愛的最好注解?!
生命的締造者賦予母親這種崇高的本能;但祂同時也十分強調子女對父母的孝心,甚至把它納入十誡中的第五誡,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二十12)而且,這是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命令中帶有鼓勵和獎賞。相反的,對於不孝之子,上帝反覆警告要處以重罰(參出埃及記廿一15、17;利未記二十9;箴言二十20至21等),甚至治死。
我們沒有任何理由不孝順。我們不能計較母親對我們經濟扶持上的匱乏,不能計較母親在時代觀念上的落伍,不能計較母親苦口婆心的嘮叨。母親畢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母親自己也會走向衰老,也會走向死亡,她願望很多,但保佑不了你太多。因為母親也是人,也是被造的有限者。只有締造母親和母愛的上帝,才是無所不能、完美無缺,祂掌管著人的生老病死,支配和托住宇宙萬有,祂才能解決母親力所不及的所有美好願望。所以,我們不應該去苛求母愛。哪怕是她老到痴呆、健忘、總做錯事,也要盡心愛她。正如聖經所直言的:「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言廿三22)
話說回來,我們對父母親的孝心也是有限的。無力照顧他們所有的難處,無力挽留他們青春和美麗的腳步,更絲毫不敢對他們的生命作任何承諾。但是,締造生命的上帝,祂能賜心中的平安喜樂,減少他們對遠居他鄉兒女的擔憂,更能賜給他們永生。如果我們已經成為主的兒女,就得換個方式來愛父母,要將福音傳給他們,祈求上帝也揀選他們。這樣,雖然在世上有分離,但是有一天,父母親和我們都能在天堂再見,一起沐浴於屬天的榮光中。
我們固然要像流行歌曲唱的那樣:「常回家看看」。要盡可能「幫媽媽刷刷筷子洗洗碗,給爸爸捶捶後背揉揉肩」;但是,最最重要的是,如果你能幫助父母得到一份屬天的永生大禮,那將是對母愛最好的回報,是母親節送給母親的一束永不凋謝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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