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淫是罪嗎?
曉君信箱
曉君:
我有兩個疑問,想請你指教。請問不干犯人(例如只是卡通人物)的性幻想,是不是罪?自慰若不涉及思想上的犯罪,是不是罪?
我未信耶穌前已養成自慰習慣,世人都告訴我這是正常、健康的行為。信耶穌後,明白「性」是為夫妻而設的、思想上犯罪也會干犯別人。但我確有此需要,若它是罪,我會設法戒掉,免得為撒但魔鬼留有把柄。請為我解答。謝謝!
願上帝的真光照遍黑暗!
G.E.
親愛的G.E.:
你簡短的來信,坦率地道出許多人內心的掙扎。其實不只是你,長期以來,一般人對手淫都有犯罪感和焦慮感。
若單從生理或生物學的基礎來看,自慰及性幻想是很難避免的。不過西諺說得好:「你不能禁止鳥兒在你頭上飛過,但你可以禁止牠在你頭上搭窩。」你若常把焦點集中在你的「需要」上,挽留一掠而過的性幻想和自慰行為,把它們培養成習慣,那你就像現在一般,有罪疚感。雖然沒人說你,沒人知道,你仍感不安;雖然「世人都告訴你」這是健康正常的行為,你仍感到哪裡出了問題。雖然你說你所幻想的只是卡通人物,但你仍覺疑慮,問是不是罪。親愛的
G.E.如果你覺得有疑慮,就不要做。聖經的教導是:「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馬書十四22至23)按這個原則,凡是問心有愧的事,都不當做。不要從耶穌的話中找縫兒。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你為甚麼不走康莊大道,反找縫隙鑽呢?我同意有些人較容易有罪疚感,另有人作惡多端也毫不自責。只是你不必羨慕他們,聖經解釋「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提摩太前書四2)。人越親近上帝,越領略上帝的聖潔,他的罪疚感就越重。先知以賽亞看到聖潔的上帝時,他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以賽亞書六1至5)正確的內疚感雖叫人自慚形穢,可決不至於成為精神困擾,因為我們知道上帝愛我們,祂要赦免,潔淨,接納我們,甚至重用我們。主耶穌說,那自知罪多的人,因蒙赦免多,會更愛上帝(參路加福音七47)。對罪敏感的人,只要認識真理,接受救恩,反可成為更優秀的基督徒。話說回來,我以上的話並不是評論手淫是不是罪,我是說,即使你為此深感內疚,你仍可從其中走出來,靠著上帝的恩典,做個光明磊落的人,不須變作精神困擾。「你們從憂愁中生出懊悔來。你們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凡事就不至於……受虧損。」(哥林多後書七9)
聖經上沒明文指出手淫是罪。不過我參考了十多個正當的教育、健康和教會網址,發現作者,不論是否基督徒,不論對手淫看法如何,都異口同聲勸人戒除手淫習慣。為甚麼呢?
- 不是良好習慣。不能怡情養性,也不能培養高尚情操。
- 使人產生罪疚感。雖然有決心改正;但無能為力。於是改正的心理又遭挫折,如此惡性循環,導致心理上的損害,產生各種不同的性心理異常。長期的心理異常,可引致生理問題。
不利健康社交生活。自慰的問題有時不只是性需要問題。有些人不知道怎樣和人相處及建立健康的關係,或者不知道怎樣解決生活上、情緒上各種問題,就用自慰取代正當的人際關係,或藉自慰逃避孤單、沮喪、挫折等問題。這樣他們就越來越孤單內向,學不到解決問題的切實方法,思想越鑽牛角尖。再下去就是泥足深陷,不能自拔。
試想一個人若滿腦子是性幻想,他在現實生活中與異性交往時,可能立時變得思想純潔嗎?他會心中坦蕩蕩,舉止大方自然,讓人覺得他可信可靠嗎?還是他會偶然不自覺地流露出不適當的言行和眼神,或為掩飾自己的內心世界而有點作賊心虛,給自己的社交生活扯後腿呢?
- 不利追求聖潔生活和靈命長進。聖經教導「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摩太後書二22)這裡說得很清楚,「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並且不只是逃避而已,你當結交好的基督徒朋友,「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不要順從私慾,「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參羅馬書六12,八5至6)
不是滿足性慾的正當途徑。你說得對,性是為夫妻而設,同時也為繁殖後代(參創世記一28)。性關係使男女二人聯合,成為一體(參馬太福音十九5)。
當中關係,包括愛與被愛、接納和被接納、扶持與被扶持、饒恕和被饒恕。二人彼此磨練,學習為對方、為家庭付出和捨己。學習一同養兒育女,盡為人父母的職責,享受天倫之樂與人間親情。所以夫婦關係含意豐富,是人類社會生生不息的基礎。相反來說,自慰卻是孤獨的、寂寞的、自我中心的,不是創造主賜人性本能的原意,所以永遠不能滿足人心底的渴求。
- 導致沉溺。過度手淫則可導致中樞神經及全身症狀(性神經衰弱),如意志消沉、記憶力減退、失眠、多夢、頭昏、遺精頻繁、尿道炎等等。也許你想,你目前還不至於「過度」。但可有想過,凡是沉迷的東西都是由淺入深。當一個把性幻想加入自慰的場景中,幻想內容可能會變得狂野,不受控制。就像一個小孩,從小被父母溺愛縱容慣了,年紀小時,看他好像作不出甚麼大惡來,但隨著日子長大,他的父母後悔也來不及。我相信你不希望淪為性「需要」的奴隸,而是希望駕馭它,作它的主人。那麼你就得從它「小時」約束它,而不是讓它反賓為主,主宰你的思想言行。
- 基督徒行事為人,當考慮以下幾個原則:
- 事是否有益;
- 會否沉溺;
- 能否叫人得益處;
- 能否榮耀上帝。聖經上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書六12,十23至24、31)
怎樣戒除手淫呢?
- 要樹立遠大的理想和正確的人生觀。有些人常問:「這是不是罪,那是不是罪?是罪我就不做。」可嗎?中毒我就不吃。」他是否有問題呢?好多人把人生的著眼點放得太低。其實一個人只要稍為有點理想,也知道應把著眼點提升。基督徒應追求聖潔,「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十二2)「不是罪」不應成為基督徒言行操守的標準。我們當問:「這事能榮耀上帝和造福人嗎?」單靠祈禱和立志並不能戒除手淫。因腦子裡充滿性幻想的人,禱告時也胡思亂想,不能專心。立志更可能加深挫敗感。戒除手淫的方法是改變人生焦點,將注意力從沉緬於色情,轉移到正確有意義的事上,如學習、工作,追求真理、良善、公義、信德、仁愛、和平,以及上帝的旨意上。
- 積極投入團體生活。盡量減少一個人躲起來的機會,「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摩太後書二22)積極參與教會各種聚會和活動,追求靈命成長。鑽研學問,做義工,做運動,及培養業餘興趣都好。白天活得充實,晚上就容易入睡。不要把手淫看為嗜好的一種。
- 注意生活規律,按時作息。上床就睡,醒來即起,切勿身躺在床上胡思亂想。假如慾念不能控制時,應立即改變環境,如出外跑步,找人談話等。
- 避免不良刺激。不看色情材料,不談不健康的內容,避免性刺激和挑逗。
- 注意靈命操練。多思想上帝的話。若無法清心禱告,可邊散步邊禱告和邊背聖經。
- 靠上帝的力量,鍛煉堅強的意志。堅決杜絕「下不為例」的遷就心理。有一個故事說,一個人在雪地留心把腳印走成直線。結果回頭一看,見腳印歪歪斜斜。後來他不看自己的腳印,舉目向前看準一個目標,然後放步向前。結果回頭一望,反看到一對對筆直的腳印。但願你看準上帝,定睛看祂,追求認識上帝的旨意。不要灰心,雖然偶有失腳,你再爬起來前行就是。假如你持之有恆,我告訴你,你日後回頭一望時,必看見留下來的佳美腳蹤。
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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